河南烟花运输爆炸案为节日爆竹安全敲响警钟东营市对烟花爆竹环环把关保安全
" class="group1"target="_blank" >据报道,2月1日8时52分许,连霍高速公路河南三门峡市渑池段义昌大桥因一辆运输烟花爆竹的车辆发生爆炸造成该桥南半幅桥面垮塌,有多辆行驶车辆坠落于30米桥下,事故造成10人死亡,11人受伤。
燃放烟花爆竹是春节期间的传统庆祝方式,但是,烟花爆竹在运输、销售和燃放的过程中,也有不少安全隐患。东营市和各县区的安全监察、公安等部门采取多种措施,环环把关保障节日期间烟花爆竹监管和燃放安全。
烟花爆竹临时销售业户要到指定批发企业批发
今年,东营区的迎春烟花有限责任公司、恒发日用杂品有限责任公司、柏顺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喜洋洋烟花爆竹有限责任公司被指定为东营区烟花爆竹的指定批发企业,所有在东营区境内销售烟花爆竹的临时销售业户,必须到以上四家批发企业批发烟花爆竹,再到各零售点售卖。“这些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都是经过各项手续认证的合格企业,他们的产品都是经过检查验收合格的产品。”东营区安监局应急办主任徐野表示。
记者了解到,为了保证市场上出售的烟花爆竹的质量和安全,各县区都指定了烟花爆竹的批发企业,在烟花爆竹临时销售市场销售烟花爆竹的临时销售业户只能到指定的批发企业批发烟花爆竹。垦利县安监局的工作人员表示,他们不仅在两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派驻了安全督查员,还在全县9处烟花爆竹临时销售市场、87户临时销售业户安排了安全巡逻员,负责日常的安全管理。同时,他们还严把流通关口,加强了烟花爆竹流向登记工作,要求全县2家批发企业严格烟花爆竹流向登记,建立每日流向登记册,严格登记每日流通情况,要求提货人签名。
同时,各县区对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小作坊开展了清查和追查,不仅要查清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原材料的来源和产品销售渠道,还对非法经营的业主深入追查产品来源,查出非法生产窝点及其生产原材料来源渠道。
运输车辆的驾驶员押运员都必须具备相关资质
烟花爆竹的运输是从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走向市场和销售摊点的重要一步。记者了解到,烟花爆竹的承运人不仅要在交通部门的监督下固定运输路线,车辆的驾驶员和押运员还必须具备相关资质,确保运输途中的安全。
据了解,烟花爆竹的承运人必须取得相关道路运输和燃放的许可证,烟花爆竹的运输路线也要在相关部门的监督下详细制定,同时,烟花爆竹的承运人、运输车辆及驾驶员、押运员的相关资质必须经过严格检查。“这段时间以来,我们加大了对烟花爆竹非法生产和非法储存的检查力度,不间断地对重点村、重点户、重点人及闲置房、出租房进行检查。”相关人员表示,他们还强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安全监管,重点检查燃放企业、人员是否具有相应资质和资格证书,是否依法履行审批手续等。“企业过期和查获及收缴的烟花爆竹成品、半成品及原材料要依法及时销毁。”
烟花爆竹临时销售点应距公共场所50米以上
垦利县安监局的工作人员表示,对于临时销售摊位的销售人员、摊点划定等方面,他们都做了明确严格的规定。“烟花爆竹的临时销售业户必须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工作人员介绍,除此之外,每个临时销售摊位必须确定3名销售人员,对销售人员的年龄范围也有明确规定,他们经过烟花爆竹安全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才能取得上岗资格。
各县区的销售摊点由各县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及各镇街统一划定,规定销售摊位距加油站及其他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储存设施100米以上,并且要离开学校、幼儿园、医院、车站、商业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50米以上。临时销售摊位的规格统一,并留有1米以上安全出口,配备灭火器、水、沙等灭火器材,设置安全警示牌,并在显眼处张贴《烟花爆竹销售须知》,悬挂《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和《临时营业执照》。
(记者 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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