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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办结全省最大法援赔偿额工伤案为当事人讨回135万元工伤赔偿款

黄河口晚刊 2013-01-15 19:23 大字
本报讯 1月13日上午,阳谷县的高廷军(化名)专程从老家赶到垦利县法律援助中心,将一面写着“法律援助救民济困 司法为民情重意深”的锦旗送给了帮妻子无偿打工伤官司的郭岐贵律师,“如果不是你帮我们要回了应得的工伤赔偿,我们一家人今后都不知道咋过……”高廷军感激地说。

记者得知,经垦利县法律援助中心律师的帮助,成功帮因工伤造成一级伤残的魏秀(化名)拿到了高达135万元的工伤赔偿款,这是迄今为止通过法律援助程序办结的山东省最大的一起工伤赔偿案件。

2010年8月19日,41岁的魏秀从老家阳谷县来到垦利县某企业打工,在工作时不幸发生事故,造成全身90%以上面积烧伤,严重致残。后来,经东营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伤残程度为壹级,因为她完全丧失了劳动能力,每天的生活必须完全依赖专人护理,而且,大额的医疗费用也让本来就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魏秀的丈夫高廷军几次到用工单位讨要工伤赔偿款,但始终没有得到满意的赔偿。

2012年10月16日,高廷军到律师事务所咨询有关工伤待遇赔偿事宜,接待律师郭岐贵了解到,魏秀属于外地到东营的务工人员,他们的女儿在中学读书,儿子刚上小学,她的伤残程度需要高廷军日夜陪伴照料,无法外出找工作,所以家庭生活异常艰难。了解到这个情况后,郭歧贵律师认为他们完全符合法律援助条件,便迅速通过律师事务所向垦利县法律援助中心汇报,很快得到批准并迅速办理了法律援助手续。

当天,承办律师起草好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并将有关文书报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请求立案。立案后,承办律师多次与案件仲裁员沟通,根据魏秀的身体现状及家庭状况,提出案件最好是一次性赔偿处理的方案。但用人单位以经济效益不佳,前期已垫付巨额医疗费用为由,不同意一次性赔偿处理,仲裁委进行了开庭审理,承办律师坚持一次性赔偿的原则,并据理力争。援助律师郭歧贵做了大量的协调工作,先后开庭3次,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用工单位答应支付魏秀住院及出院后护理费、伙食补助费、房租、伤残鉴定费、伤残补助金、生活护理费、伤残津贴及今后医疗费等各项工伤待遇135万元。(记者 李静 通讯员 李茂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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