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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组织地税收入 全力服务黄蓝国家战略东营市贯彻地方税收保障条例实施一周年

黄河口晚刊 2011-04-13 23:51 大字
垦利县地税局开展贯彻《山东省地方税收保障条例》一周年咨询活动 郭森 摄

" class="group1"target="_blank" >本报讯 作为全国第一个省级地方性税收法规,《山东省地方税收保障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地方税收法制建设的重大突破,《条例》实施一年以来,不仅对东营市地方税收的征收管理、保障地方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而且为东营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

自去年《条例》实施以来,市地税局高度重视,成立了专门的领导小组,制定了具体的贯彻落实措施,认真组织学习、领会《条例》精神,切实加强与有关部门单位的协作配合,做好税收征管、涉税信息交换、代征代扣税款等方面的工作,确保《条例》的顺利贯彻落实,2010年,全市共收集各类综合信息69000余条,增加地方税收2.29亿元。

为了更好地贯彻《条例》,市地税局加大了税收宣传力度,先后在《东营日报》、《黄河口晚刊》、东营人民广播电台分别开辟《经济与税收》、《地税在线》、《地税时讯》专栏,及时报道地税系统相关新闻,让广大市民能更深入地了解相关的税收政策。他们还印制了62000多份宣传彩页,通过中邮广告,发放到全市的各个领域,举办了以“保障税收促发展 维护权益促和谐”为主题的电视知识竞赛活动,让社会各界及时了解自身权利与义务,更好的支持地税工作。

《条例》实施一年来,取得了显著成效,初步形成了各级政府重视地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社会各界理解支持的局面。目前,全市地税系统“涉税信息”渠道进一步拓宽、“委托代征”范围不断扩大、社会各界协税护税的力度明显提高,对于地方税收和征管质量的提高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

随着《条例》的实施,全市地税部门取消了税收管理员管户制,改为管事制,对税收管理员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对税源实行分级管理,将税源划分为重点税源、一般税源、零散税源,打破属地管理界限,加强全面监控;将税务执法运行体制由原先的内部分离运行机制改为税源管理部门外部四分离运行机制,根据不同的涉税执法行为,采取不同的流程。并建立健全了与新型税收管理体制相适应的规章制度、教育培训制度,有力促进了全市地税事业的发展。(齐延瑜 闫同兴 武希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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