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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行参考11月1日起垦利城区部分路段实行禁行、限行

黄河口晚刊 2010-10-27 03:33 大字
本报讯 记者从垦利县公安局获悉,垦利县公安局决定从11月1日起对垦利县城区道路部分路段(区域)实行禁行、限行措施。

记者了解到,禁止通行的路段(区域)包括:东起青垦路、西至利河路、南起同兴路(胜坨至飞机场)、北至复兴路(含),不含青垦路、利河路、同兴路、黄河路(S231)、胜兴路东延(高速路至青垦路),中型以上载货汽车、危化品运输车、三轮汽车及拖拉机等车辆禁止通行。同时禁止途经垦利县的外埠大型货运车辆进入城区以内道路行驶。

另有部分路段实行限制通行,具体如下:城区繁华地段和主要道路限制部分车型出入,7∶00至12∶00、14∶00至18∶00,禁止7座以上载客汽车(公共交通车辆除外)、1.5吨以上小型货车,在中兴路(胜利路至利河路)、新兴路(黄河路至利河路)、振兴路(黄河路至利河路)、兴隆街、文化路、育才路(永馆路至新兴路)路段通行。中心路(中兴路至新兴路)路段(7:00—21:00)实行自北向南单行线行驶。

如有55吨以下载货汽车、混凝土搅拌车、专项作业车确有需要在限行时段、区域内通行的,需到垦利县公安交管部门办理通行手续。 (记者 陈同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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