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精神病患者致人死亡 责任谁来担?

黄河口晚刊 2010-04-22 04:54 大字
本报讯 精神病人打死少年,责任该由谁来承担?4月20日,垦利县人民法院判决由精神病患者妻子承担赔偿责任。

今年1月13日,家住垦利县的杨某八岁的儿子小强在本村张某家门口玩耍,正玩得高兴时,被张某用石头击伤头部,送往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张某是一个精神分裂症患者,案发时他正处于病发期,无刑事责任能力。

4月7日,小强的父母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张某及其监护人王某(张某之妻)赔偿医药费、丧葬费、精神损失费等各项费用。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其法定代理人王某应承担民事责任,遂依法判决赔偿原告16426.85元。(记者 李静通讯员 韩振蕾 师丽丽) 

新闻推荐

父亲与桃树

周建功过去,我们家乡黄河口一带地广人稀,因此每家都有一个很大的院子。那年春天,我和父亲把院子里的地整得又平又细,种上了甜瓜、南瓜、芸豆、豆角等。当我正急切地盼望着瓜菜苗快快出土的时...

垦利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垦利区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