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在路上祸从天降 空中坠物平白受伤
本报讯 市民王某怎么也没想到,好好地走在路上,竟然被空中坠落的一个玻璃灯罩砸伤头部,更让他气愤的是,相关肇事方还拒绝赔偿。3月1日,垦利县人民法院给了王某一个公道,判决肇事方赔偿王某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共计4650元。
2009年11月的一天上午,王某自南向北行至某饭店门前,由于被告装饰公司正为饭店门头装修,当王某行至脚手架下边时,高空坠落下一个玻璃灯罩,正好砸在王某的头上,王某受伤倒地,被人送往垦利县人民医院治疗。当王某伤好后,找到饭店和装饰公司要求赔偿时,饭店和装饰公司却以种种理由拒不赔偿。无奈之下,王某将二者告上了垦利县人民法院。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装饰公司在装修过程中未采取措施对装修场所进行合理的安全管理,导致装修材料坠落砸伤王某,而其又不能提供证据证明自己没有过错,故应对王某的损害后果承担赔偿责任,遂判决王某胜诉。
(记者 孙洪滨通讯员 赵金城 徐文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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