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雇偷油遇不测雇主不担责
本报讯 50多岁的梁某因贪小财受雇为胡某偷油,突遇车祸身亡后,家人却没得到任何赔偿。3月26日,垦利县人民法院受理了这起民事纠纷案。
家住垦利县垦利镇某村的梁某是一个50多岁的单身汉,邻村人胡某因知道胜利油田的很多油井在梁某所在的垦利镇,于是萌生了雇佣梁某偷油发财的想法,跟梁某商量后,梁某欣然接受了胡某的雇佣,二人约定偷一趟油,胡某付给梁某45元。2月25日晚,梁某赶着毛驴到胜利油田的油井偷油,在返回的路上却发生了交通事故,梁某当场死亡。梁某的哥哥在向胡某要求赔偿未果的情况下,一纸诉状将胡某告上了法庭,要求胡某赔偿梁某丧葬费、死亡补偿金7万多元。垦利县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为,梁某在明知偷油行为违法的情况下仍受雇从事违犯国家法律的活动,不受法律的保护,遂依法驳回了梁某哥哥的诉讼请求。
(李静 韩振蕾 师丽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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