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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产品赠“免费旅游”市民很心动律师建议:参与前勿忘签订相关旅游合同

黄河口晚刊 2014-09-25 14:54 大字
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品质以及消费水平的不断提高,旅游也不再只针对高收入人群,而是日益常态化。无论国内游还是国际游都相继走起“亲民”路线。记者调查了解到,在诸如保险、保健、银行信贷、婚纱摄影、家电、农资等日常消费领域,买产品就可获赠免费旅游的促销回馈活动已非常普遍,而且吸引了诸多市民的关注。

据相关市民介绍,今年7月份,广饶县一蔬菜种植户刘女士在与一化肥经销商签订了一年购买化肥合同后,获得商家赠予免费“杭州三日游”的机会。因正值农闲,从未出过远门的刘女士便带着放暑假的女儿一同体验了这次不花钱的旅游。

记者采访了解到,除了刘女士,东营市还有不少市民也体验过其他领域组织的促销赠送免费旅游的活动。诸如,“选择**元以上婚纱套餐就可免费获赠桂林漓江三日游”、“买保险送双人免费旅游”、“买电器**元以上送海岛双人游”……类似的宣传促销活动时常出现在消费者的视线中,销售产品配套送旅游也成了商家的一种很常见促销方式。

对于商家推出的这种“买一赠一”的促销方式,不少市民表示乐意体验。“虽然现在旅游已经进入寻常百姓家,而且生活中也开始出现很多拼团旅游或者是自驾旅游,但对于平日里忙于工作的一部分人来说,免费旅游还是具有很大诱惑力的,但能否像正规途径旅游那样签订有效的相关合同,并享受到满意的旅游质量就不得而知了。”市民李女士这样认为。当旅游作为一种不花钱的赠品被回馈给消费者时,它的质量及售后等问题也将显出一些弊端:存在二次消费现象、旅游质量与宣传不符、出现安全问题后赔偿责任不明晰等一系列旅游过程中发生率较高的纠纷问题,也是导致近几年旅游投诉量增多的原因之一。

面对购买产品送旅游的增值服务,消费者如何才能够在把握这种机会的同时,还能保障自己的利益不受到侵害呢?唯一的办法就是务必要及时与组织方签订详细的旅游协议,明细旅游具体内容,以及双方应承担的相关责任,避免不花钱的旅游引起买卖双方一些不必要的纠纷,从而影响旅游质量。

记者从网上搜索相关报道获悉,因没提前签好协议而导致免费旅游中出现纠纷难调解的案例不少。其中,涉及不买意外伤害险医疗费用需自己承担、贵重物品意外丢失组织方不承担责任、因无相关合同及发票维权难等情况,都在免费游中很常见。

那么,在参与商家赠与的免费旅游前,签订合同时需要注意哪些事项呢?对此,记者采访了山东领先律师事务所赵昊律师。赵律师分析,无论参与何种旅游都务必要首先签订相关的旅游合同。消费者需要注意的就是,首先要明确旅游线路、接应的相关旅行社、具体的旅游时间,以及旅游花费的明细分配。“实际上,很多商家组织的旅游多数也是跟旅行社合作,若是这种情况,就只存在游客与旅行社之间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只需签订合法有效的旅游合同,旅游过程中一旦出现意外纠纷才有相应的维权保障;但如果是参与商家自行组织的旅游活动,而商家又没有获得相关组织旅游的资质,这样即便签订了旅游合同也不会受到法律保护。建议在这种情况下,消费者最好能够与商家之间认真签订一份详细的旅行协议,一旦旅行途中遇到一些纠纷问题,追究起来权责分明,可避免产生过多不必要的纠纷。”赵律师建议。 (记者 黄海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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