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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好的医保咋没了?相关部门:可以补入合作医疗保险

黄河口晚刊 2013-09-07 17:07 大字
本报讯 近日,家住广饶县丁庄镇郭王村的张先生遇到了一个难题,自己八个多月大的孩子因肺炎住院后,孩子参保的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却无法报销治疗费用。

问题:说好的医保没有了

张先生的孩子于去年12月11日出生,出生时正值农村合作医疗缴纳时间,家境一般的他们,为了以备不时之需,他们就到郭王社区准备为孩子缴纳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费用。但是当一家人去买保险的时候,社区工作人员告诉张先生一家,小孩刚出生,今年的保险费可以免了。“说是可以跟着母亲一起走,母亲买了孩子就有了,当时我们以为这样就享受了优惠了。”张先生说。

孩子从出生到现在已经八个多月大了,之前在张先生和家人的照顾下一直是健健康康的,由于季节交替,天气时冷时热,孩子在八月中旬的时候得了肺炎,经过在广饶中医院的治疗后孩子逐渐康复,但是当张先生拿着2200多块钱的住院费用准备报销时,医院的工作人员却从网上查不到孩子的医保信息,无法报销。

声音:住院费真的没法报?

“合作医疗没有了,也不能报销了,感觉挺意外的,不知道怎么回事。”孩子的母亲王女士告诉记者,当时村里就只有他们一家能享受这个优惠这个待遇,但是现在孩子住了院了,去办报销的时候,结果说不能跟着母亲的医保走了。

张先生经过向有关部门咨询了解到,孩子现在可以补入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但是合作医疗保险的优惠政策只能从九月份开始,之前产生的费用还是无法报销。

随后,张先生又到广饶县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进行了咨询,又被告知,刚下了通知,201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孩子才可以享受优惠政策,在此之前出生的不享受优惠政策。

“当时买的时候说不用买,现在又说不享受优惠政策了,导致我们孩子现在没有医保。”张先生表示,“如果当时明确知道享受不到优惠政策,我们肯定就给孩子买了。结果现在孩子没有医保,住院的花费用无法报销。”

相关部门:可补入合作医疗保险

随后记者来到了广饶县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就此事进行了采访。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从今年1月1日开始,新生儿出生当年,办理落户手续后,自动随父母获取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资格,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出生第二年按规定参保缴费,自缴费次月起享受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父母单方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医保或城乡居民医保的,新生儿出生当年享受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的一半。

由于当时张先生去为孩子办理参保手续时,新规定还没有出台,工作人员当时确实告诉他孩子的保险可以跟着母亲走。目前根据张先生的情况,可以为孩子办理补入合作医疗保险,然后再报销住院费用。“可以给张先生的孩子补入合作医疗保险,并且报销孩子的住院费用,之前已经有过类似的案例。”工作人员说。

(记者 沐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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