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非婚同居七年孩子抚养起争执

黄河口晚刊 2011-11-03 00:09 大字
本报讯 同居生活七年并生育两个子女,但一直没有登记结婚,为了子女的抚养问题女方起诉到法院。 10月24日,经广饶县法院大王法庭调解,这起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案件顺利达成调解协议,原、被告同意各自抚养一个孩子并承担抚养费。

原告石某某与被告蔡某某8年前在广东打工时相识,随着感情的与日俱增,两人开始同居生活,但是却一直没有到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同居期间,他们先后于2005年、2008年生育两个男孩,石某某生育孩子后回到老家带小孩,蔡某某继续在外打工。

近年来,两人经常因家庭琐事吵架,甚至大打出手,双方的感情越来越差,从去年开始,蔡某某也不再寄钱回家,石某某只能靠自己做工的收入维持自己和孩子的生活。石某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蔡某某每月支付两个孩子的抚养费1500元。

案件受理后,法官及时向原、被告双方释明了有关同居关系的法律规定,以及双方应当承担的法定义务,特别批评了被告不寄钱回家抚养小孩的错误做法。

经过法官耐心调解,原、被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原告石某某与被告蔡某某同意分别抚养一个小孩,抚养费各自承担;在被告外出打工期间,其抚养的小孩跟随原告生活,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800元。(记者 周广学) 

新闻推荐

幸福请柬执子之手虽苦犹甜

新郎:西文帅25岁新娘:曹海云25岁婚礼日期:2012年1月6日婚礼地点:广饶县一个老家是东营,一个老家是聊城,但最终两个人却在云南的一所大学里相遇,或许,这就是人们常说的“缘分”……“在我们的...

广饶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广饶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