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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案惊奇杀了人“零口供”也难逃法网铁证锁住疑犯,犯罪嫌疑人被依法批准逮捕

黄河口晚刊 2010-07-14 00:16 大字
图一:办案民警接警后在稻庄镇大店村一桥洞下,发现被害人的尸体。

" class="group1"target="_blank" >图二:技术民警在刘某家中的院子发现了血迹

" class="group1"target="_blank" >本报讯 尽管刘某对他涉嫌故意杀人的犯罪事实拒不承认,但是,法律同样在他身上发挥了效用。7月11日,广饶警方依法向刘某宣布检察机关对其批准逮捕的决定。

6月中旬,广饶警方接到群众举报:在稻庄镇一河沟内发现一具尸体,其身上有多处伤口和血迹。接到报案后,广饶县公安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专案组,对尸源进行排查,经法医鉴定,死者为一名50岁左右男性,系颅脑损伤致死,确定为他杀。民警通过上网认真比对,确定死者为两天前报失踪的张某。张某平时为人和善,乐于助人,是谁对他下此毒手呢?民警带着疑问开始了走访调查,寻找破案线索。

被害人张某今年53岁,因家庭贫困,直到2006年才与一名30岁的智障女子结婚,婚后育有一女儿。据张某妻子回忆,6月14日晚,同村的刘某曾到家中将张某叫走,从那以后,张某一直未归,这一线索让办案民警为之一振,立即赶赴刘某家中。刘某今年30岁,是聋哑人,面对民警的提问,刘某均以“不明白”为由,一律摇头,口供无任何价值,相当于零,审讯一度陷入僵局。专案组面对案件侦破的困局,决定兵分两路查找破案突破口。一路民警联系聋哑学校老师,再对刘某进行教育感化,让其尽快“张口”;一路民警对刘某的住所及周边进行认真勘查,争取挖掘新的证据。经过仔细勘察,技术民警在刘某家中的院子里发现了血迹,并立即将检材送到实验室与死者的血迹进行比对。经鉴定,血迹DNA数据一致,认定刘某家中的血迹为死者所留。面对证据,犯罪嫌疑人刘某仍不承认自己的犯罪事实,并拒绝在拘留证上签字。

随后,民警又多方搜集证据,认真分析每一个证据的客观性、真实性和关联性,形成系统的证据锁链,通过证据之间的相互印证,相互支持,建立起证实违法事实的证据体系,使犯罪嫌疑人在“零口供”的情况下也难逃法网。 (记者 李琳 通讯员 刘飞 赵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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