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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住房公积金月缴上限2232元个人对账时间不超过7月31日

黄河口晚刊 2010-07-29 04:18 大字
本报讯 7月21日,记者从东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东营市住房公积金年度月缴存额上限达到2232元,个人对账时间最迟不得超过7月31日。

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积金管理科工作人员介绍,目前没有接到有关公积金调整通知,现执行的是按照东营市工资以及缴纳比例的标准,即最低工资 920元,最高工资9300元,从低到高,分三种缴纳比例。较低工资的比例为单位和个人各承担工资的5%,一般工资的比例为单位承担工资的9%和个人承担工资的7%,高工资的为单位和个人各承担工资的12%。以此计算,东营市住房公积金年度月缴存额上限达到2232元。

另据了解,本年度上年结转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按1.71%利率计息,当年归集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按0.36%利率计息。7月10日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已通过邮局向市民邮递年度对账单,个人收到对账单后应及时联系对账,对账时间最迟不得超过7月31日。

职工可登录东营市住房公积金网站(网址:http://www.dygjj.gov.cn),从网站查询当年职工个人的账户流水账,包括缴存、支取等情况,职工可保存此信息作为个人账户对账资料。

另外,东营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今年将继续在全市范围内实行由东营市邮政局将个人住房公积金年度对账单发放到每个单位,由单位办公室或收发室负责人签收后,发放到每位职工手中,发放时间为7月10日至31日。

据了解,单位及个人有疑问的,应在10日内与承办银行联系对账,对账时间最迟不得超过2010年7月31日。

各承办银行领取对账单联系电话:

市公积金缴存大厅(市直职工):8221454(西城);

市公积金缴存大厅(市直职工):8326721(东城);

工行西城支行营业部(市直职工):8225547;

东营区西城建行(东营区职工):8221454;

河口区建行(河口区职工):7718768;

广饶县农行(广饶县职工):6451131;

垦利县建行(垦利县职工):2527253;

利津县建行(利津县职工):5622743;

利津县农行(利津县职工):56855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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