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夕阳婚”渐成东营市养老新模式2009年以来,广饶共为50岁以上老人办理登记近200对

黄河口晚刊 2010-04-02 05:01 大字
本报讯 生于1931年的王老太没想到耄耋之年还能迎来新的爱情。4月1日一大早,年近八旬的王老太在敬老院工作人员的陪同下与78岁的未婚夫李老头一起来到广饶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领取结婚证。据该婚姻登记处负责人说,“夕阳婚”在东营市每年呈增长态势,有效地减轻了东营市社会化养老的压力。

王老太一生无儿无女,自33岁丧偶后就孤身一人,60岁那年入住乡里的敬老院。李老头前年丧失了老伴,为消磨时间,经常去找敬老院的老人们下棋、聊天。去年元旦,李老头到敬老院时偶然与王老太结识,两个人在交往过程中逐渐建立起感情。经过一年零三个月的“爱情长跑”,两位老人终于携手步入了婚姻的殿堂。老年人再婚体现在生活中是互相照料、互相慰藉、互相供给,是“夕阳”的伴侣,可以减轻社会、子女的养老负担。据调查,自2009年以来,广饶县婚姻登记处共办理结婚登记5000多对,其中共为50岁以上老人办理登记近200对。

老年夫妻互养是通过夫妻之间生活上的互助,经济上的互补,感情上的互融来实现的,这也是目前国际上公认的最佳养老模式。现在不断趋于小型化的家庭规模,让众多年轻一代需要承受四位老人的养老重担,此时“老伴”无疑就成了老年人生活中最主要的交往对象和生活伴侣。在目前养老制度尚不完善的条件下,老年人再婚可以减轻社会、子女的养老负担。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老年人再婚也存在很多问题,如财产纠纷、子女反对、再婚老伴“偏心眼”等。对于老人再婚时面临的种种问题,天地恒律师事务所的徐律师说,老人再婚时一定要依法登记,领取结婚证的双方才是合法夫妻,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婚姻意味着法定的责任,一旦结婚,有经济收入能力的一方就应当对无生活来源的另一方承担相应的扶养义务。老人再婚时,一定要将婚前财产进行公证,或双方进行明确的书面约定。这样一来,再婚后就可以避免因为婚后财产混合而出现不必要的纠纷。 (记者 张坤

通讯员 杜鹃 李宁) 

新闻推荐

阳光明媚春风暖

4月5日,广饶县月河公园的游乐场吸引了许多来游玩的孩子。春天的暖阳赶走了冷空气,不少市民纷纷走到室外,享受春日暖阳。(记者李玲通讯员周莹莹)...

广饶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广饶县这个家。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