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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城市认真落实好农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惠农政策

禹城市报 2007-07-22 01:09 大字


本报讯(通讯员孙小霞)为认真贯彻落实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惠农政策,禹城市财政局和农业局经管中心在认真调研、充分尊重民意、严格遵守政策规定、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的基础上,牢牢把握住财政奖补工作“提、议、审、筹、管、督”六个关键环节,努力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提”,即村两委根据本村急需发展公益事业的需要,制定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方案,提出申请。“议”,即组织好村民在财政奖补范围内,议好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项目,做到程序明,规则清,确保所议之事符合大多数农民的需要。“审”,即严格审批程序。首先由各村村委会上报建设项目,其次由乡(镇、街办)人民政府组织财政、经管等部门对项目效益、投资规模、建设标准、筹资酬劳额度的合理性、合规性进行严格审查,最后上报市农业局经管中心批准立项。以确保所立项目符合奖补规定、符合群众意愿。"筹",即充分发挥财政奖补政策的导向和激励作用,积极探索以财政奖补资金为引导、以农民筹资筹劳为基础、广泛争取各方支持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投入新机制;“管”,即健全监管制度,管好村级筹资筹劳资金及奖补资金。村民筹集的资金、以资代劳资金和奖补资金,全部专账核算,纳入本乡镇(街办)“农村财务事务所”管理。市财政局、经管中心每年要对“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提取和使用情况、一事一议奖补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等进行专项审计。一事一议筹集资金及奖补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经村民理财小组审核后,定期张榜公布,接受村民监督。“督”,即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力度。村民筹集的资金和酬劳的工日填入农民负担监督卡,市财政局、经管中心要结合减负检查、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及奖补资金审计等工作,定期不定期对实施奖补项目的村进行检查。同时,村民民主理财小组负责对项目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全程监督和审核。工程结束后,资金和劳力的筹集及奖补资金的使用情况,需张榜公布,接受村民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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