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城市民政局关于落实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工作的通知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要求,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未享受到“核算退休金时军龄计算为工龄”或“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时军龄视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政策待遇的退役士兵,自今年8月起,按照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人每月10元的标准发放老年生活补助。
凡符合条件人员(含59周岁人员)需于10月13日前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退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养老保险(退休金)证明、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民政所或工作单位提出申请并办理登记手续。对初审符合条件的人员,由乡镇(街道)民政所、单位组织在申请人户籍所在村(居)委会、单位张榜公示3天,并将相关材料上报市民政局审批。
二○一一年十月十日
新闻推荐
本报讯(通讯员蔡静)蔬菜局通过合作组织吸收大批社员参与,采取“五统一分”管理模式,即:统一规划,统一良种,统一技术,统一物料,统一销售,分户管理,实行“一家有难,全社救助”,研究制定了一套符合实际的产品...
禹城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禹城市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