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芝麻官”专管“西瓜事”辛店镇司法所长毕金菊
“找小毕,事准成”。这是辛店镇百姓的的一句口头禅。小毕名金菊,今年33岁,是该镇司法所长兼调委会主任,是个名副其实的“芝麻官”。但别看是个“芝麻官”,管得却是“西瓜事”。
张家长,李家短,这看似芝麻大的小事,却是关系到和谐社会的大事。毕金菊在工作中,善于运用“五会”工作法,即:会听、会问、会找、会诊、会结,做好人民调解工作,帮助群众解开“心头锁”。该镇东梁村孙某与梁某因土地使用发生纠纷,梁某在孙某的责任田东头种上了庄稼,阻碍了孙某的生产通行和农田灌溉,孙某找到司法所,为了使矛盾得到及时化解,避免当事人影响农业生产,毕金菊一连去了三次,苦口婆心的劝说,依法依理的教育,终于使梁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答应今后不会在孙某的地头上种庄稼,两家和好如初。
每调解成一起案件,毕金菊就会及时总结一下,这次用的是什么方法,有哪些可以借鉴,还存在哪些不足。这已经成了她工作的一部分,一本本工作日记记录了她做好人民调解的做法和心得体会。她还利用业余时间编写一些典型案例分门别类地收集在《辛店镇人民调解典型案例集锦》里,内容涉及相邻权纠纷、侵权纠纷、婚姻家庭纠纷、宅基地纠纷、土地承包纠纷、赡养老人纠纷等。这些真实案例经常被带到村里做宣传,鲜活的案例分析,比讲苦燥的法律条文更能让群众接受,村里少了夫妇争吵,少了兄弟之争、少了婆媳不和,少了不孝顺老人的子女,通过以案说法的真实再现收到了普法宣传的良好效果。毕金菊同志以理服人、以法说教,工作耐心细致,任劳任怨,奉献的是自己的青春和汗水,收获的是党委、政府的信任和老百姓的赞扬。
毕金菊从事司法行政工作12年来,她用勤奋和执着践行着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直接参与调解民事纠纷400余件,调成率达98%以上,解答法律咨询千余人次,为青少年、机关企业上法制课40余场,安置帮教25人,社区矫正16人,预防“民转刑”案件10起,化解群体性事件8件。辛店镇司法所先后被评为山东省安置帮教先进单位、德州市优秀司法所、禹城市司法局先进集体,综合治理先进单位。她本人先后被评为2008年度德州市优秀司法所长、2009年德州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2009年禹城市“三八”红旗手,2010年禹城市优秀人民调解员、2011年德州市优秀法制副校长、2011年11月被德州市委、市政府评为“五五普法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高汝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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