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酒司机”撞伤路人救助基金解燃眉之急
本报德州4月19日讯(记者张磊通讯员滕兆来)常言道“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而德州夏津县的张某却偏偏心存侥幸,醉酒后驾车回家,结果途中将乘坐电动三轮车的杨某撞伤。杨某家境贫寒,面对巨额治疗费用一筹莫展,多亏交警帮其办理了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解了杨某的燃眉之急。
2月19日下午3时许,夏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科接到报警称,城区县汽车总站东路口处发生一起车祸,一辆轿车与一辆电动三轮车相撞。事故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一辆黑色轿车停在绿化带旁,前保险杠受损严重;不远处有一辆电动三轮车侧翻在地,车尾部多处受损。受伤的是一名50多岁的农村妇女杨某,是本县北城街道办事处村民,当天杨某由丈夫用电动三轮车拉着进城游玩,行至事发地点时,被后方赶过来的黑色轿车追尾撞倒,她和丈夫都受了伤。民警又对肇事司机张某进行了检查,其是本县经济开发区村民,当天中午与几位朋友一起聚会喝酒,酒后驾车回家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经检测,张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到168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杨某被送到医院后,经医生诊断,杨某颅脑损伤,蛛网膜下腔出血,脑挫裂伤,多发肋骨骨折,骨盆骨折,救治费用对于原本贫寒的杨某家庭来说无异于是个天文数字。杨某的家人一边要照顾伤者,一边要四处筹款,高昂的救治费用让杨某本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交警大队事故科救助站得知后,积极联系杨某家属,告知其符合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救助范围,并在家属提交申请后,第一时间为杨某垫付了10万元的抢救费用,解了这个家庭的燃眉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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