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奋斗正当时
风好正扬帆,奋斗正当时。时代呼唤奋斗者,时代鼓励奋斗者,时代塑造奋斗者。
山东省人民满意政法干警杨光,就是这样一位以奋斗书写青春华章的人。作为德州市检察院侦监处处长的他,是2014 年德州市青年突击手、2016 年全省检察机关优秀公诉人、2018年全省齐鲁禁毒标兵,被省院、市院荣记三等功三次。从检十一年,他凭着对党的事业的无限忠诚和对检察事业的无比执着,在每一个岗位上践行着一名人民检察官的庄严承诺。
手持利剑攻坚克难精准办案
杨光同志从事检察工作数年如一日,脚踏实地,忘我工作,在每一个工作岗位上都取得了不凡成绩。在公诉部门工作期间,承办了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原总经理廖某远受贿案、夏津县委原书记杨某军受贿案、潍坊市寒亭区委书记孙某受贿案、涉案金额1亿余元的李某骗取贷款案、中投证券董事长龙某来受贿案等多起大案要案,在阅卷、引导侦查、提审、研究案情过程中全心投入、全面思考、任劳任怨,和办案组同事加班加点齐心奋战,保证了每一起案件的顺利办理。尤其在办理廖某远案时,从侦查阶段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到审查起诉阶段赴北京等地开展讯问、复核工作,形成审查报告、阅卷笔录100余万字,撰写案件专报、论证意见、汇报材料50余份,准备庭审工作事无巨细,最终圆满完成了大要案公诉任务,受到高检院、省院、市院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心系群众积极投身扫黑除恶
自中央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杨光同志担任了市检察院扫黑办工作组组长,始终战斗在扫黑除恶的一线前沿。办理齐河侯某松等人非法拘禁案、夏津赵某新等人寻衅滋事案,走遍全市12 个基层院开展调研督导工作,对全市涉黑恶案件审查逮捕工作提供方向,确保打准打实、除恶务尽。
在德城区院办理一起群众反映强烈的王某等人寻衅滋事案时,杨光第一时间介入引导侦查工作,针对犯罪嫌疑人人数众多,证据庞杂的特点,他连续数天加班加点,带领全处干警在最短时间内完成对数十册卷宗、近百份供述证言及大量书证的归纳梳理、核实论证工作,迅速明确案件侦查方向,提出详细证据要求,引导侦查机关开展取证工作,最终在最短的时间内做出批准逮捕决定,有力打击了黑恶势力嚣张气焰,为保障全市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贡献了自己的力量。
学无止境过硬素质夯实功底
“打铁先要自身硬”,杨光同志深谙其中的道理。要想做一名优秀的公诉人、人民检察官,仅仅办案是远远不够的,在知识更新加速的年代,他一刻也不敢松懈,工作中他潜心钻研法学理论,密切关注、悉心研究最新法律法规,点点滴滴积累专业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法庭应变能力、综合素质。
在办案中,杨光同志认识到法医学知识的重要性,“尸体不会撒谎,而是会说话的证据”,自学了法医学相关知识,并在办案中加以运用。如在办理刘某故意杀人案时,通过对尸检报告中尸僵和尸斑的审查,确定了被害人死亡时间,排除了合理怀疑。最终法院也采纳了公诉意见,对被告人判处了死刑。
杨光根据自己在工作实践摸索出的经验,写出了多篇文章,在各级刊物发表学术论文 12 篇,撰写多篇调研报告、新闻通讯、经验介绍等,其中在《检察日报》“亮点”栏目刊发2篇,在山东省检察机关民行征文活动、德州市检察理论年会获得一等奖各一次,撰写的老年人案件办理机制材料先后被山东省委政法委、 新华社山东分社刊发。
行稳致远梦想引领奋斗征程
奋斗没有休止符,奋斗尤须“慎始敬终”。为检察事业奋斗的十一年,杨光始终坚持在办案一线,全身心投入工作。那发烧39 度仍然到省院汇报案件的白天,那研究讨论案件不停歇的深夜,那带领部门干警一天提审8人的周末,那加班加点看卷写报告的节假日,都成了奋斗岁月里的点缀,闪耀着奉献之光,照亮实现梦想的奋斗征程。
“在德州市检察院这个大家庭里,我就是一滴水、一颗最小的螺丝钉,但我知道,哪怕再小,再微不足道,我也要苦干实干,勇于担当,为德州检察的发展奉献自己的青春和能量。”寥寥数语,道出了一名年轻检察官的人生感悟,也向人们展现了他誓为检徽添光彩的信心和决心。吴静高忠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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