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津公安破获一起非法经营食盐案
本报讯(记者张志宁通讯员爱岩)6月16日,犯罪嫌疑人刘某强因违规从事食盐批发活动,被夏津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这是今年“盐改”正式启动后,德州市首例被公安机关以非法经营罪立案侦查并刑事拘留的案件。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刘某强是武城县老城镇人,没有食盐批发许可证。今年2月28日,他从聊城临清市购进加碘小包装食盐31吨,到夏津县进行批发销售。当地检察院、公安局、盐务局通过多次研判,认定刘某强违法经营数量已涉嫌构成非法经营犯罪,并将其抓获。
为确保食盐安全,市盐务局、市公安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在全市开展为期3个月的夏季食盐市场集中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强对违法从事食盐生产、流通等扰乱食盐市场秩序行为的查处力度,构成犯罪的,公安机关将追究刑事责任,全力保障全市人民用上合格放心盐。
新闻推荐
今年以来,夏津树立建设多彩、稳定、富康新夏津的奋斗目标,在工作布局上突出经济上奋力争先进位、社会上重树全新形象、民生上开启华美篇章三大主线,在城乡发展上突出开发区突破、县城品位提升、乡镇...
夏津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夏津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