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领取创业补贴有年限要求,领取创业补贴有年限要求

德州日报 2016-05-19 11:37 大字

本报讯(记者 石秀秀)“我是一名盲人,在贝洲市场开了一家盲人按摩店,有政策说盲人创业给提供创业补助金,但我却没领到。”近日,武城县的苏先生拨打12345市民热线反映,他向县残联递交了申请材料,但被告知营业执照是2012年办理的,不符合补助条件。他想请有关部门针对补助条件给予合理答复。

针对苏先生的疑惑,记者向市残联、市人社局等有关部门进行了咨询。据介绍,今年4月份,德州市出台了《德州市帮扶残疾人(盲人)就业创业实施方案》。在扶持政策上,对首次领取营业执照正常经营满1年的,按规定给予1.5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已取得***师职业资格证书的残疾人,开办按摩店进行个体工商户登记并符合相关条件的,人社部门按规定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市人社局工作人员介绍,根据《山东省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管理办法》规定,2013年10月1日以后登记注册且符合就业登记条件的创业人员,才可申领创业补贴。由于苏先生的营业执照于2012年办理,不符合此项规定,因此无法享受有关扶持政策。

新闻推荐

抽查企业年报工作,抽查企业年报工作

武城——

武城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武城县这个家。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