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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城法院发出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武城法院发出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

德州日报 2016-05-25 11:36 大字

本报讯(记者 李智群 通讯员 张吉来 陈聪)日前,武城县法院向一起家庭暴力案件当事人王某送达人身保护令。据了解,这是《反家庭暴力法》实施以来,武城县法院发出的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

据了解,王某与朱某结婚期间,王某多次殴打朱某,今年2月24日,王某酒后持刀威胁朱某,朱某惊恐不已,遂带女儿回到娘家居住。此后,王某多次给朱某发送威胁短信、微信,并拨打威胁电话,朱某向法院提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

法官在了解相关情况并核实有关证据后认为,申请人朱某的情况符合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相关条件,遂于当日向申请人朱某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被申请人王某殴打、威胁申请人朱某及其亲属。同时,法官还耐心安抚申请人情绪,并多次对被申请人进行谈话训诫,王某答应不再搅扰申请人的生活。 5月11日,法官向王某、朱某、双方居住地派出所、村委会等送达了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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