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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执行条例 选好用好干部,严格执行条例 选好用好干部

德州日报 2014-05-10 14:31 大字

选贤任能是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最为关心的问题,关系到党的事业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作为县委书记,要深入学习、贯彻、执行中共中央新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以条例为重要遵循,选好干部、用好干部、管好干部,发挥好每名干部的作用,真正凝聚起推动发展、服务民生的正能量。

选好用好干部,坚持党的领导是根本。在干部选任过程中,党就是管根本、抓关键、定方向的。新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突出了党管干部原则,把党管干部原则列为干部选拔任用七项原则之首,在原则标准和程序方法等方面都体现党组织的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其重要性不言而喻,任何时候都不能动摇。比如,条例新增“动议”一章,明确了在选拔任用的初始环节就要发挥领导和把关作用;突出对考察对象人选的把关,坚持党组织集体研究确定,杜绝简单以票、以分取人。同时,将党组织的审核把关作用贯彻体现到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交流任用、破格提拔等不同情形,全程体现党管干部原则,杜绝执行起来跑偏走样。

选好用好干部,坚持标准条件是关键。用一贤人则群贤毕至,见贤思齐就蔚然成风。配班子、选干部具有导向作用,必须明确标准条件,划定资格红线,宁守之以严,不失之以宽。在干部选任过程中,要按照中央提出的“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20字好干部标准,树立科学发展、以德为先、注重基层的用人导向,把人岗相适、重视一贯表现等要求贯穿选拔任用工作的全过程,决不让踏实苦干的老实人吃亏,更不让投机钻营者得利,真正把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及时发现出来,合理使用起来,加快培养和锻造一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选好用好干部,坚持纪律约束是保障。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和纪律约束,是保证选贤任能、纯洁用人风气的重要举措和根本保障。各级党委(党组)和组织人事部门特别是党组织“一把手”,要不折不扣执行条例,正确行使手中的职权,严格按制度规定选人用人,落实“十严禁”纪律要求,严格按规定的原则、标准、条件、资格程序和纪律办事,有规必依、执规必严。同时,要带头抵制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不论是集中换届还是日常干部选拔任用,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实行 “零容忍”、坚决不放过,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筑牢抵制“带病提拔”、突击提拔、违规破格提拔的“防波堤”,努力营造选人用人风清气正的大环境。

□市委常委、武城县委书记 张传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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