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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复亲情裂痕 化解案件症结

德州日报 2017-11-22 09:17 大字

[摘要]庆云法院法官分析赡养案件规律,引入心理疏导

本报讯(记者李智群通讯员王健)近日,庆云县法院常家法庭法官郭峰成功调解了一起赡养纠纷案,让一名年近七旬的老人刘某老有所依,获得当事人认可。

据了解,刘某育有两个孩子,长子刘某江和女儿刘某河,两个孩子均已成年并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 2012年8月至2014年8月期间,刘某因患有结肠癌一直在医院住院治疗并进行多次手术,为此支出了大量医疗费。

2017年7月10日,刘某因病情未能好转再次住院治疗,但其仅靠每月3200元的退休金不足以支付高昂的医疗费用。在住院治疗期间,刘某江和刘某河不仅未支付任何医疗费,连基本的陪护义务都没有尽到。无奈之下,刘某诉至法院要求两子女承担赡养义务。

收到该案后,郭峰并不着急开庭审案,而是细心向刘某的邻里、亲属了解其家庭关系,最终了解到刘某江和刘某河不愿履行赡养义务的症结所在:刘某与两被告生母离婚后再婚,对两子女未尽抚养和教育义务,导致两人对其心生怨恨,家庭关系也一度非常紧张。“如果简单开庭审判,不仅矛盾难以修复,甚至可能让父子、父女关系更加恶化,这也坚定了我通过调解来化解该案的决心。 ”郭峰说。

在调解过程中,郭峰灵活运用法学知识,引入心理疏导,对刘某江和刘某河采取心理干预、循循善诱。最终,他们多年的心结得以打开,刘某得到两名子女的谅解和真诚接纳,表示一定会让父亲在亲情呵护下度过余生。“我们梳理分析近5年的赡养案件,总结规律找到成因,破解赡养纠纷症结。 ”庆云县法院院长牛庆华说,自2013年起,该院赡养纠纷案件收案36件,审执结33件,大部分是老人状告子女要求给付、增加赡养费,另存在诉请子女方通过定期探望、轮流共同生活等形式履行赡养义务的案件。

通过对赡养案件原被告纠纷症结的把握,庆云县法院出台办法,要求办案法官综合运用法学、心理学知识,弥补双方当事人心理裂痕,认真梳理分析赡养案件成因及相应审判规律。对于年纪较大的案件当事人,本着司法便民的原则,法官上门了解案件各方面状况,通过与老人面对面交流沟通,发现其内心的真实意愿。同时,充分释法析理,积极消解子女心结。从送达起诉书开始,即与通常作为被告的子女进行释法析理,告知赡养父母这一法定义务的基本内容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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