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卖了两支枪 换来三年刑

鲁北晚报 2010-11-11 18:12 大字

“本以为卖支钢珠枪没什么事,不曾想竟被判了三年刑!”这是蒋某被法院以犯非法***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后的忏悔。

1978年11月出生的蒋某,从事个体经营,在一个偶然的机会,在庆云县某商城内购得一支钢珠枪,在2009年10月24日,蒋某通过朋友介绍把枪销售给了别人。见“利润可观”,在几天后蒋某又准备销售一支钢珠枪时被公安人员当场抓获。

法院认为,蒋某违反国家枪支管理规定,私自出售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钢珠枪2支,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支罪,依法应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蒋某自愿认罪,酌情可从轻处罚。

时间:11月3日

地点:滨城区人民法院

枪支买卖本就是违法的,为了眼前的一点利益搭进去了三年的人身自由,张某可真是得不偿失!

新闻推荐

民警自费买车票助庆云男子返家

□通讯员 杜大伟晚报惠民讯 近日,一名男子来到惠民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110值班室,向值班民警求助,称自己身上已经没有钱了,无法返回庆云老家,寻求民警...

庆云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庆云县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