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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信“无税碑”

鲁北晚报 2010-01-25 19:00 大字

□光月明(阳信)  

在阳信县流坡坞光家村流传着一个卖枣“无税碑”的故事。据该村现年96岁的光建林老人讲,在清末同治年间,由流坡坞向北不远的尚堂集市,一半属阳信,另一半则属直棣庆云县管辖。因当地盛产红枣,集市贸易常年不断,尤其秋冬两季集市交易更盛。有些商贩为逃避枣税,阳信税官来时就跑到庆云那边,等庆云税官再来时又回到阳信这边来。

有一年秋后,前光家村乡绅光圣清家人,拿自产的红枣去尚堂集市上出售,被庆云税官误认为是逃逸商贩,重罚税银百两。光圣清去庆云县理论不但未果,还以寻衅闹事为由被知县打数板而归,这不白之冤使光圣清卧床数月。秀才出身的光圣清怎么也不忍心受辱,一气之下,想到当朝在翰林院做官的族人,便上京进了翰林院。因去的匆忙事先又不便沟通,找到了族人又不便相认,回家后,光圣清便带上前光村的族谱第二次进了翰林院。有阳信光氏族谱为证,翰林院主事光欣是晚辈,相认光圣清为伯伯。问明来意,光欣热情接待,并挽留数日。

在京期间,光欣一直忙于公务,对冤案一事只字未提。光圣清很是心灰意冷,即带着众翰林相送的字画,并应光欣之求将族谱留在翰林院告别回家。当圣清老人由京城行至庆云县界时,方知,庆云知县为迎接他的归来已搭台唱戏多日。知县当即为之接风洗尘、赔礼道歉,并在集市上庆云一侧树一石碑,由县令亲书!“今日卖枣无税”。

原来,圣清老人在北京避留期间,庆云知县早就接到由翰林院经保定布政史转来《妥善办理枣税案》的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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