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河斥资千万元发展“归雁经济”

德州日报 2018-03-09 09:16 大字

[摘要]出台支持政策 完善金融信贷

齐河讯(石勇王业婷)“今年县里设立了专项扶持资金,创办家庭农场、建蔬菜大棚都有奖励,贷款有贴息、担保还有补贴。 ”2月28日,返乡农民工齐河县马集镇石庙杨村村民王明明高兴地说。之前,王明明一直在济南打工,今年春节回家,了解到县里对返乡下乡人员提供的优越创业支持政策和创业环境后,决定留在家乡发展,准备种植大棚蔬菜。

今年,齐河县为支持农民工、高校毕业生和退役士兵等人员返乡下乡创业,由县财政出资1000万元用于创业政策宣传、产业补助、贷款贴息、创业补贴等,发展“归雁经济”。

齐河县有12万人常年在外务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需要培养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为此,该县出台《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的实施意见》,把大量资金、现代技术、经营理念带到农村,激活农村资源要素促进乡村振兴。

齐河县对掌握现代农业生产技能,具备一定经营管理能力,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或服务的返乡下乡人员进行政策支持。重点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蔬菜种植、林木种植及休闲观光农业、农机服务、乡村旅游等产业。

出台创业支持政策,完善金融信贷。齐河县对创办农业经营主体、农业龙头企业的人员,通过“鲁担惠农贷”业务为他们在县内金融机构提供10万元至200万元的融资担保。扶持发展特色产业,按照就高不就低、不重复奖励和先建后补的原则,对验收合格的创业主体给予补助。

优化创业创新环境,为“归雁”筑暖巢。齐河县将符合条件的创业创新项目纳入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农业产业化等财政支农项目和产业基金扶持范围。同时,该县还支持创业人员利用自有农房院落、闲置厂房等场地创业,对发展农业、林木种植和农业灌溉执行农业生产电价;对返乡下乡创业人员和吸纳的就业人员提供免费技能培训;每年开展创业先进典型表彰活动,并给予1万元至3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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