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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河建起法律服务“超市”,齐河建起法律服务“超市”

德州日报 2015-09-29 12:30 大字

[摘要]三级联动解决难题 4个窗口集中办公

齐河讯 (郑军 徐曰东)“感谢中心帮忙,给俺们办了事、省了钱,还保住了俺俩的这份兄弟情谊。 ”近日,齐河县刘桥镇洪州社区居民贾希平、贾震将一面绣有“阳光高效 司法为民”的锦旗送给县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

去年,贾希平和贾震合伙买了一辆斯太尔重卡,今年8月份,两人因卖车产生纠纷,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和镇司法所多次调解未果,司法所便帮其联系县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在援助律师张春钰和调解员贾忠贻调解下,两人最终达成一致意见。

齐河紧密结合县情,以县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为龙头、乡镇(街道)司法所为主体、村级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为基点,搭建起覆盖全县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7月21日,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推进会暨齐河现场观摩会议推广了他们的经验,要求全市学习齐河模式。

过去,县司法局各服务职能科室不集中,乡镇司法所职能配备不合理,社区(村)工作室缺失,法律服务资源少而分散,群众获取服务不便。从去年11月开始,他们先后投入450万元,建起1100余平方米的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将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和公证4个服务窗口集中于一楼大厅,并设立业务查询机、服务监督台,形成一条龙的法律服务“超市”。投入80多万元,规范各乡镇(街道)司法所,均设立人民调解室、普法办公室等10个功能科室,34项工作流程和工作制度全部上墙公示。目前,该县所有司法所均通过市级以上规范化考核,其中8个司法所通过了省级规范化考核,晏北司法所被评为全国模范化司法所。同时,在17个农村社区设立司法行政工作室,由人民调解员和县司法局派遣的法律人才共同提供法制宣传、人民调解和法律咨询等服务。

在县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及乡镇(街道)司法所,每个服务窗口安排2名以上工作人员,各窗口联动,相互配合。同时,引入民间律师事务所,免费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推行县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乡镇(街道)司法所、村级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三级联动机制,针对群众需求,帮助其联系相应服务窗口,或直接由上级单位派遣工作人员帮助解决问题。

为提升服务效能,齐河实施星级化考核制度,组织社会监督员、服务对象对所有服务人员打分,依据成绩评出等级,并标示在服务窗口,不达标者将撤出服务中心进行学习。他们还发放便民联系卡、便民服务袋、法律援助维权指南等7大类便民服务手册14万份,并为老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上门服务。

目前,该县已在全市率先取消法律援助事项范围限制,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成以来,办理各类公证434件,接待法律咨询1800多人次,成功调处矛盾纠纷78件,提供法律援助93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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