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华镇列出27条村级“小微权力清单” 村干部履职有了行为规范

德州日报 2019-08-01 09:28 大字

本报讯(记者 袁芳 通讯员 张峰)7月25日,平原县张华镇张华村贴出了“小微权力清单”,党员群众在公开栏前交流讨论。“‘小微权力清单’对我们村干部依法履职提供了很好的规范,明白了工作中的条条框框和红线底线。 ”张华村党支部书记闫春明说。

今年年初,张华镇多措并举推进村级干部“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列出27条村干部“小微权力清单”,确保村级权利在“阳光”下运行,此举进一步规范了村干部依法履职用权,推动了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该镇多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在充分考虑行政村规模、基础条件、传统习惯等不同情况的基础上,以主要事项清单和基本流程图为基础,有针对性地添加权力事项、细化操作流程、明确责任主体,确定了包括党务、财务、事务三大方面,涵盖27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容易产生矛盾隐患的事项,制定出台了张华镇农村干部“小微权力清单”及运行流程图。

张华镇坚持问题导向,秉持“机关干部内行、党员干部懂行、农民群众入行”的原则,通过业务培训、循环广播、发放明白纸、印制台历、刷绘标语、悬挂条幅等形式加大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宣传力度,确保村干部学懂弄通做实。各村将责任分解到人,保障措施落实到位,采取试点先行的原则,严格按照农村干部“小微权力清单”规范操作,包村干部对此项工作进行指导、帮助、督促推进。

做好“小微权力清单”与党员活动日、“三务三资”阳光报告会、农村综合治理相结合文章,村级重大事项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工作法(村党支部提议、“两委”会议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决议结果、实施结果公开,村务监督委员会全程监督)进行决策,做到严格履职、强化监督,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对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及时向乡镇党委政府、村民代表会议等报告运行过程和结果,接受评议和监督。“我镇落实村干部‘小微权力清单’制度,改进和完善了农村社会治理体制和机制,有利于完善基层民主制度、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推进了农村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的创新实践。简单易懂的权力清单,不仅使村干部手中的权力首次有了明确的边界,也让村民心里有了本明白账。”党委副书记邵玉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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