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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直通车”快审快执惠民生,“诉讼直通车”快审快执惠民生

德州日报 2016-10-26 00:00 大字

[摘要] 平原法院把法庭设在农家院落、田间地头,通过审判职能的有效发挥,维护群众利益——

平原县法院从维护辖区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入手,立足本职,将保障民生融入工作的每个环节,通过审判职能的有效发挥,切实做到司法为民、护民、利民。

宽严相济保稳定

“谢谢法官,是您给了我重生的机会。 ”近日,未成年缓刑犯小罗(化名)特意来到平原县法院,向法官表达感谢之情。

今年2月,小罗与同学杨某发生纠纷,因言语不和,双方发生打斗,斗殴中小罗致对方受伤,经鉴定,杨某构成轻伤二级。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官了解到小罗作案时未满18周岁,且是在校学生,只是由于法律意识淡薄、一时冲动,才走上了犯罪道路。

开庭之后,法官从法、理角度对小罗进行教育感化和挽救,其本人对自己的行为表示悔悟,当庭向被害人道歉,并表示以后不会再冲动。最终,该案以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当庭调解了结,小罗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该案获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平原县法院将维护辖区社会稳定、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刑事审判重点,准确运用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切实做到司法护民。今年1月至9月,该院依法从重从快审结各类刑事案件89件,有力地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同时,对犯罪情节较轻、危害不大的未成年犯罪人员,积极探索缓刑、非监禁刑及跟踪帮教等司法条例的适用,建立健全未成年犯罪人员的跟踪帮教制度,调解刑事附带民事案件12件。

真心处访解民忧

“老杨,我们来看看你,给你带了一些日用品。 ”10月21日,平原县法院法官来到辖区杨某家,给他带来慰问品,询问他过冬家中所需。

杨某是平原县一名困难群众,曾因赡养判决执行不力多次到有关部门上访。今年夏天,该案被移送到平原县法院处理,在详细查阅了案件审理及执行卷宗后,法官了解到被执行人是杨某的养子,且至今下落不明,因此法院的判决结果无法执行。为此,平原县法院多方为其筹措赡养款,在此基础上,承办法官还与民政部门沟通协商,为杨某办理了低保。

平原县法院坚持“重在预防与化解,着力解决信访问题”的原则,摸索出“预防、解决、回访”工作模式,设身处地为信访人着想,真心实意解决信访人所反映的问题。自今年以来,该院未发生新的涉诉信访案件,辖区百姓的理性诉讼意识明显增强。

服务措施更细化

“关注民生是我们的责任,服务辖区百姓从我做起。 ”10月17日,在平原县法院例行周会上,法官们共同宣读为民服务宣言。

为了更好地服务辖区群众,今年4月份,平原县法院制定出台了《司法便民三十条》,便民利民措施覆盖了立案、审判、执行、信访、服务辖区建设各个方面,使辖区群众真正得到实惠。为方便群众诉讼,该院在全县境内设立了32个诉讼联络站点,法官们经常携卷下乡,深入农村、社区,亲临案件发生地,把法庭设在农家院落、田间地头,用朴实的语言、简便的程序就地办案,解决了群众诉讼不便的难题。

同时,为确保群众打得起官司,该院在立案环节开通了诉讼“快捷通道”,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农民工、下岗职工、低保户等社会困难群体依法实行诉讼费减免政策。今年1至9月,该院共依法为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减免缓诉讼费10万余元。在审判和执行阶段,建立“诉讼直通车”,对涉及民生的案件实行快审、快调、快判、快执一条龙服务,先后为110余名农民工追回欠薪65万余元,使困难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最短的时间内得以最大限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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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原三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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