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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原县人民检察院通过建立惠农扶贫政策和资金大数据监

德州日报 2016-01-07 12:08 大字

平原县人民检察院通过建立惠农扶贫政策和资金大数据监督平台,消除信息“孤岛”,提高查办监督效能——

堵住监管漏洞 揪出涉农“蛀虫”

□本报记者郑东岩本报通讯员祖丙山

2015年10月20日,平原县人民检察院以滥用职权罪对冒领项目占地补偿款的6名涉农部门负责人立案查处并提起公诉。此案从立案到提起公诉,仅用了15天时间,创下该院历年查办窝案串案的最快速度。“这得益于我们建立的惠农扶贫政策和资金大数据监督平台。通过这一监督平台,我们能准确、完整地锁牢嫌疑人的犯罪事实,为精准、快速办案提供便利。 ”该院反渎局局长郭建军认为。“以前县财政、涉农部门和派驻检察室之间对惠农信息均存在‘孤岛\’效应,信息交流程度不高,对惩防该领域职务犯罪缺少综合研判。 ”郭建军说。鉴于此,2015年以来,该县检察院自主研发了“惠农资金监督数据库”,通过系统升级、站点链接、数据拷贝等方式,将各涉农职能部门的专项扶贫资金管理系统、各派驻乡镇检察室的“惠农扶贫信息超市”和该院新媒体平台有效融合,建起惠农扶贫政策和资金大数据监督平台,提升惠农扶贫领域惩防职务犯罪的能力。

该监督平台牢牢把住县财政资金拨付这一出口关,锁定到村入户的项目工程实际资金和管理人员信息这一关键点,实现了对县直部门、乡镇、村三级落实扶贫政策和在项目资金申报、审核审批、发放管理等环节同步监督的全覆盖。该院还将涉农信息公开作为惩防职务犯罪的重要措施,引导群众广泛参与监督。

检察官通过群众举报、监督平台数据库信息比对,往往在较短时间内就能发现被举报问题的蛛丝马迹,能够及时惩处涉农领域职务犯罪,破除以往“就事论事”的处理模式。截至2015年底,该院已立查公务员涉农职务犯罪6人,村官职务犯罪9人;开展涉农职务犯罪警示教育9场次,帮助有关部门完善涉农规章制度25件。“该监督平台为检察机关惩防涉农职务犯罪安上了‘千里眼\’和‘顺风耳\’,不仅有效弥补了过去基层乡村在落实惠农扶贫政策上的法律监督盲点,更强化了对基层干部的监督,营造了不敢腐、不想腐、不能腐的氛围,促进了基层治理法治化进程。”平原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冯爱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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