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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原处置百余不合格党员,平原处置百余不合格党员

德州日报 2015-06-27 12:51 大字

◆二十八条标准为党员“画像”

◆限期整改促使“回归”

平原讯 (金吉鑫 潘吉兵)在最近平原县广泛开展的党员评议工作中,无论是在党政机关还是企业、农村,党员参加评议会、用心投票的积极性都明显高于往年。平原县委组织部长刘在军认为,党员的紧迫感和压力感,缘于该县连续两年开展的 “不合格党员处置”,这项举措对党员起到了教育和震慑作用。

2013年4月,平原县开始探索如何有效解决不合格党员 “出口”问题。两年来,全县共确定不合格党员调查对象120名,认定不合格党员106名,其中限期整改的有99名,组织除名的有7名。该县的这一做法得到了山东省党建研究会和省市组织部门的充分认可。

该县共有1369个基层党组织、2.5万名党员,在调查、走访过程中,他们发现党员队伍中有少数党员不联系群众、不履行党员义务,甚至个别党员道德丧失、消极腐败,影响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有72.4%的受访者认为,标准难界定是导致不合格党员难处置的主要因素。

为此,平原县委组织部在严格依据《党章》规定的基础上,先后召开党员、群众座谈会37次,发放征集表1250份,征集到“不合格党员”的具体表现2700余条,具体量化为11类、28条标准。在县委组织部印发的《不合格党员具体表现》中,理想信念、政治立场、组织纪律、为民服务等内容排在评判标准的重要位置,对个人道德品行的界定也是大家普遍关注的一项内容。

“尺子”有了,接下来就是怎么量、量得准不准的问题。平原县把“规范程序”作为关键一环,确保对处置的不合格党员事实清楚、定性准确、程序严密、手续完备、党员最终认可。刘在军介绍,一名不合格党员从确定到处置,要经过排查摸底、民主测评、调查核实、初步认定、党委初审、组织备案、组织谈话、支部决定、党委审批、宣布决定10个环节,并且充分听取本人的情况说明和申辩。

“清理不合格党员,目的是治病救人。”平原县委书记马善军说,该县在打通党员“出口”的同时,也让党员“回归通道”畅通无阻。他们对每名受到处置的不合格党员给予一年的整改时限,整改期满重新开展组织评议或认定,仍被认定为不合格党员的予以除名。截至目前,已有59名不合格党员通过学习整改“回归”合格党员。

今年,平原县一方面发展一批高质量的新党员,一方面继续排查处置一批不合格党员。马善军表示:“处置不合格党员,已经成为我们党建工作的一项重要制度,要长期抓下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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