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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英新:追回群众损失最重要,胡英新:追回群众损失最重要

德州日报 2014-10-08 13:56 大字

“从犯罪嫌疑人的汇款记录入手,或许能找出他的藏身地。 ”9月25日,记者见到刚刚获得平原县最美政法干警称号的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副大队长胡英新时,他正着手调查一起经济诈骗案。

40岁的胡英新,从警17年来,大部分时间都在跟各种经济犯罪案件打交道。他经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就是“群众利益无小事”。对经侦工作来说,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经济犯罪活动,是服务经济发展的最好体现。

今年2月25日,经过近一个月的不懈侦查和严密布控,胡英新带领办案民警将犯罪嫌疑人王海平抓获,并予以刑事拘留。至此,平原县3起利用成立农业合作社变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犯罪嫌疑人全部落网。

自去年9月份起,王海平、李志刚等人打着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的旗号,在平原当地工商部门登记注册3家公司,以此为合法外衣欺骗广大农户到其合作社存款,实际上却是完全超出工商登记的经营范围,进行变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犯罪行为。短短几个月的时间,犯罪嫌疑人涉案金额高达3600万余元,牵连到全县3200多户农民。

由于犯罪嫌疑人均为外地人,平常不在平原停留,且具有一定的反侦查能力,采取常规侦查手段有可能打草惊蛇。胡英新和同事严密布控,在控制住主要犯罪嫌疑人的同时,对犯罪嫌疑人的住所、办公场所及其所驾驶车辆进行搜查,第一时间获取并固定证据,从而有效地防止了犯罪嫌疑人转移证据,保证了案件侦破工作的顺利进行。

“作为警察,我们都有破大案、抓重犯的愿望,但绝大部分日常的工作就是查结、办理一些小的案件。这些案件涉案金额看似不大,对当事人来说却是全部家当,追回群众损失最重要。”胡英新经常这样提醒队员。 2012年6月,经侦大队接到辽宁绥化市民黄振山报案。半个月前,他结识了马某、张某,两人自称是平原化肥厂销售人员。在两人带领下,黄振山参观了平原化肥厂,随后签订了化肥购销合同,并转账支付了13万元的预付款,但几天后两人却不见了踪影。黄振山意识到自己上当受骗,随即来到经侦大队报警。

通过调取相关信息,民警初步断定犯罪嫌疑人是黑龙江齐齐哈尔人张某伟,但是案发后犯罪嫌疑人已潜逃,胡英新又带领干警投入到追逃工作中。近两个多月的时间里,胡英新和他的同事们辗转齐齐哈尔、大连、武城等地,行程近5000公里,终于在大连将犯罪嫌疑人张某伟抓获,案件圆满告破,为受害人挽回了全部经济损失。

“从警17年,我遇到的挫折困难数不胜数,但每当看到破案后群众由衷的笑容,我的内心都会感到十分欣慰。 ”胡英新说。

□本报记者 董建新 本报通讯员 梁家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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