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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赔金为何比去年少一半?,理赔金为何比去年少一半?

德州日报 2013-12-11 15:06 大字

本报讯 (记者 唐志梅)12月9日,平原县王凤楼镇西冯村的肖先生拨打12345市民热线反映,近日自己收到了今年的玉米受灾理赔金,但数额比去年整少了一半。

12月9日,记者联系到肖先生,他说自己今年种了10余亩玉米,其中4亩在7月末因大雨导致绝产,但近日领到的理赔金却只有600元,比去年整少了一半。肖先生说,去年自家的玉米也有4亩绝产,却领到了1200元的理赔金。 “两年都是绝产,为何今年和去年的理赔金差了这么多?希望有关部门能给个明确说法。”

带着肖先生的疑问,记者咨询了负责理赔工作的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德州市分公司,客服工作人员说,他们是按照当时签订的合同进行赔偿的,而该合同当初经过市农业局的审核,属于合理赔偿。

随后,记者又咨询了市农业局生产科的负责人,该负责人解释,在入保时,农民和保险公司双方依据 《山东省政策性玉米保险条款》的相关内容签订了赔偿合同。合同明确指出,受灾以后,玉米在不同生育期赔偿的标准不同:在幼苗期如出现绝产的情况,则赔付每亩最高标准的50%;在灌浆期到成熟期再出现绝产情况,则按每亩最高赔偿标准的100%进行赔付。 “因为政策性农业保险属于一种成本保险,每亩地的最高赔偿标准即300元。该保险主要作用是在农民种植过程中受灾后,保障农民先期投入的种子、化肥等成本费用。”

至于为何今年和去年的理赔金不同,该负责人说,主要因为去年受灾是在8月末,那时玉米已经接穗,即将丰收,处于条款所说的 “灌浆期到成熟期”,所以按照最高标准每亩300元进行赔偿。而今年大雨在7月中旬到来,玉米都是在那时候受灾的,那段时间玉米刚出苗,属于条款所说的 “幼苗期”,所以按照最高标准的50%,也就是每亩地150元进行赔付。

此外,记者还了解到,目前有很多农民都在咨询为何自己村的理赔金尚未到账,市农业局生产科的负责人对此解释说,今年玉米的赔付工作预计在12月底完成,受灾农民到时可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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