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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医改 全力保障民生,深化医改 全力保障民生

德州日报 2013-03-05 16:09 大字

2013年,是实施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攻坚期。在2月28日德州市卫生工作会议上,围绕医改重点,卫生部门提出,力求加快形成病有所医的制度保障,让全市人民共享医改发展成果——

“2012年,全市医疗机构完成门急诊 969.2万人次,比 2011年增长13.4%,住院90.28万人次,比2011年增长13.8%,医疗服务质量明显提高;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4.04/10万,新生儿死亡率控制在2.11‰,城乡居民健康水平显著改善;全市电话满意度调查卫生服务工作群众满意度比2011年提高了3.86个百分点,为党委和政府争了光。” 2月28日,记者从全市卫生工作会议上看到了这组令人振奋的数字。

增加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公立医院改革是医改的难点。今年,德州市继续积极推进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以维护公益性为核心,着力创新体制机制,努力在提升、创新、扩面上取得新的突破。平原县作为德州市唯一一个试点县,克服了财政压力大、现有经验不足等问题,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了改革任务。今年,德州市将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平原支付方式改革经验,为进一步推动公立医院改革打下坚实基础。

据悉,今年山东省将新增50个试点县 (市、区),并且在明年实现全覆盖。为此,德州市各县 (市、区)将以平原县医改为模本,提前谋划,做好扩大试点范围的准备。

新农合实行大病 “二次报销”

根据 《山东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工作实施方案 (试行)》,从今年起,人均筹资15元从商业保险机构购买大病保险。 《方案》指出,从新农合基金中划出一定额度作为重大疾病医疗保险资金,通过购买商业保险的方式,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在新农合报销基础上,再给予补偿。

纳入大病保险保障范围的20类重大疾病包括: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终末期肾病、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疾病、血友病、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慢性粒细胞白血病、唇腭裂、肺癌、食道癌、胃癌、Ⅰ型糖尿病、甲亢、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结肠癌、直肠癌。

作为今年市委、市政府民生实事之一,新农合大病医保对进一步完善新农合医疗制度,探索建立重大疾病保障机制,逐步提高重大疾病保障水平,防止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有重要意义。目前,德州市卫生部门正加紧研究大病医疗保险补偿标准和实施方案,近期有望正式实施。

扩大 “家庭医生”覆盖面

2012年,德州市圆满完成了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全市34.8万户、 127万人有了家庭签约医生。今年,全市进一步扩大家庭医生式服务模式覆盖面,大力实施网格化管理服务,逐步实现 “户户拥有自己的家庭医生,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

同时,今年德州市还将大力实施国家、省10类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和农村妇女分娩补助、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新生儿疾病筛查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加大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考核力度,在注重绝对数增加的同时,更加注重管理率、控制率、覆盖率,更加注重服务质量,更加注重人民群众满意度。

□本报记者 董珊珊 见习记者 滕璐 本报通讯员 王振东 孔祥勇 马文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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