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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动“先诊疗后付费”服务模式,启动“先诊疗后付费”服务模式

德州日报 2012-09-04 16:57 大字

[摘要]平原县人民医院——

本报讯 (记者 石秀秀 通讯员 张敬波) 9月1日,平原县王杲铺镇的陈大娘因脑梗塞在家人的陪同下到县医院就诊,在办理住院手续时,陈大娘的儿子认真填写了“先诊疗后付费”费用结算协议书。他高兴地说:“住院先治疗后交费真是一项便民的好措施! ”

自9月1日起,平原县人民医院在全市县级医院中率先启动 “先诊疗后付费”服务模式。凡县域内新农合、城镇职工、城镇居民等符合 “先诊疗后付费”服务模式的住院患者,与医院签订 《住院治疗费用结算协议书》,在办理住院手续时无须交纳住院押金,住院治疗期间在规定费用阶段内医院不再向病人催交费用。病人出院结算时只须向医院支付医保和新农合报销后个人承担的费用。确因家庭困难,出院结算时难以一次性结清的病人,可到所在村 (居)委会、镇 (街)民政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后,与医院签订延期或分期还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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