唱民族团结歌 谱和谐发展曲,唱民族团结歌 谱和谐发展曲
记者 杨海峰 通讯员 王玉刚 王迎
不管回汉群众,谁家有了难事,大家都来帮忙,谁家有了喜事,大家同去祝贺。汉族群众过春节,回族群众前往庆贺;回族群众开斋时,汉族群众也不忘前往祝贺……这是平原县各民族群众和谐共处的真实写照。
近年来,县民族与宗教事务局认真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紧紧依靠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促进民族经济发展,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为和谐平原建设做出了突出贡献。2010年、2011年,县民族与宗教事务局连续两年被评为 “全市民族宗教工作先进集体”。在县民族与宗教事务局的努力下,一首首高昂的民族团结之歌在这里唱响,一曲曲生动的各民族和谐发展序曲在这里谱写。
讲政策保权益齐心协力促团结
8月19日,是穆斯林传统节日——开斋节。这一天,市县领导来到腰站镇沙庄清真寺走访慰问穆斯林群众,与他们共同庆祝节日的到来。每逢节日,县领导都要到少数民族村庄走访慰问,为清真寺和少数民族群众送去慰问金和慰问品,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回族群众中,并和少数民族干部群众及穆斯林宗教界人士共度节日,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促进了民族团结和宗教和顺。
落实政策,保障权益,促进民族宗教界与其他群众的团结是民族宗教工作的根本任务。县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在进一步宣传和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严格按照有关法律和政策保障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的权益,积极帮助少数民族发展经济和文化,努力实现各民族真正的平等的同时,注意妥善处理涉及少数民族、宗教界的各种矛盾纠纷,妥善处理和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促进不同民族、不同信仰的群众之间的谅解宽容、和睦相处。为此,该局组织力量到少数民族村庄调查研究,宣传民族政策,解答、处理相关问题,使回汉群众都认识到民族团结、和谐共处、共同发展的重要意义,促进了全县各民族的团结统一。
抓教育重引导凝心聚力促和谐
加强教育,积极引导,是促进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是民族宗教工作的最终目标。为实现这一目标,县民族与宗教事务局紧紧这一主题,在民族宗教界人士中不断构筑牢固的思想防线,促进了社会的和谐发展。
工作中,平原县不断完善以民族与宗教事务局为主体,吸收司法、宣传、广电等部门参加的宣传教育体系,通过经常深入少数民族村庄和宗教活动场所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营造了依法进行宗教活动的良好氛围。县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坚持利用“开斋节、古尔邦节和基督教活动日”等节日,向广大教徒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教育引导信教群众按教规教义和法律规定规范自己的言论和行为,促进了宗教和顺,维护了社会稳定;坚持把搞好教育和强化管理纳入工作长效机制。一方面加强信徒间的团结教育,要求他们要按照“博爱”的要求团结友谊,减少教派间的分歧和冲突,在正式审批的宗教活动场所开展活动。另一方面加强宗教场所的规范化管理。严格按照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和《山东省宗教事务条例》的要求建立健全和完善了宗教活动场所的人事、财务、安全等管理制度,使场所管理逐步得到规范和完善,保证了全县宗教活动健康有序开展,促进了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强队伍 创载体同心同德谱新曲
积极帮扶,加快建设,促进少数民族经济与全县经济的协调发展是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体现。近年来,平原县紧紧围绕保稳定、促和谐,不断突出重点、打造亮点,全面促进少数民族经济发展。目前,全县少数民族村庄均形成了以育种、牛羊养殖、大棚蔬菜和民营经济为主的特色产业。
平原县本着 “宜工则工,宜农则农,宜商则商”的原则,为少数民族群众确立优势产业,努力形成了 “村村有主导产业、户户有致富项目”的良好格局。工作中,县民族与宗教局协调各职能部门,深入少数民族社区,送技术上门服务,通过举办养殖、育种、蔬菜大棚种植等实用技术培训班,培训3000人次,促进了主导产业的发展。据统计,2011年平原县少数民族群众人均纯收入达到8570元;同时,县民族与宗教事务局积极争取民族特需品生产贷款贴息资金360万元,争取少数民族发展资金200多万元,为村庄硬化道路、安装自来水、建设文化大院、为穆斯林清真寺安装太阳能、为民族学校购置文体用品,极大的改善了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少数民族经济与全县经济的协调发展。
兴产业增收入真抓实干求发展
发挥优势,搭建载体,调动民族宗教界人士的积极性是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动力源泉。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是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建设的参与者。发挥这些积极因素,可以激发信教群众热爱祖国、建设和谐社会的热情。
近年来,县民族与宗教事务局把引导少数民族群众、宗教界人士发挥自身的优势,努力为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幸福平原多做贡献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着力点常抓不懈。一是抓好少数民族和宗教界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目前,全县共有民族宗教界政协委员8人,少数民族人大代表8人,党代表6人,确保全县民族宗教活动在党的领导之下,在宪法规定的范围之内健康稳定的开展。二是引导他们参与社会活动,激发他们参与建设和谐社会的热情。5.12汶川地震和青海玉树大地震发生后,基督教和佛教界人士及时举办法会为灾区群众祈福,并积极捐款合计10多万元,提升了各宗教的良好形象。三是搭建活动载体、凝聚和谐力量。在全县少数民族村庄和宗教活动场所深入开展爱国主义和法制宣传教育,先后组织15名宗教界人士参加市县举办的演讲活动。每年庆国庆活动中,各宗教活动场所积极组织信教群众开展升国旗、唱国歌、为祖国祈福和文艺演出等活动,进一步增强民族宗教界人士的爱国意识、法律意识和公民意识,激发了他们为 “实现跨越发展、建设幸福平原”积极奉献的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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