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食药监局开展夏季药品安全专项检查,县食药监局开展夏季药品安全专项检查
针对夏季高温多雨,气候潮湿,极易引起药品变质、失效等问题,平原县食药监局结合正在开展的药品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开展夏季药品安全专项检查,督促指导各涉药单位做好夏季药品养护、使用工作。
本次检查以药品批发、零售企业、大型医疗机构及社区卫生服务站等单位为重点对象,以药品运输、储存、养护、温湿度控制等为重点环节,以夏季常用防暑降温药品、感冒、消化道疾病等夏季常用药和易霉变质药品、特殊储藏要求的药品以及中药饮片为重点品种。加大对储存条件差、未按药品说明书要求储藏的药品及质量可疑药品等的监督检查力度,并督促各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认真落实好防晒、防潮、防虫等措施,及时消除质量隐患。
同时,该局还开展药品监督抽验工作,着重提高对基本药物目录、夏季常用药品的针对性抽验频率,严格控制药品质量,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用上放心药。
截至目前,该局共出动稽查人员180人次,检查涉药单位90家,有针对性抽验10批次,立案查处10起,有效确保了全县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县食药监局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
6月11日,在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的统一安排下,县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质监、工商等部门在县艺术中心开展声势浩大的“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妇联主席孙长梅,副县长高明,县政协副主席、交通运输局局长刘吉彪及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领导,莅临活动现场指导,此次宣传周活动主题为“共建诚信家园,同铸食品安全”。
活动现场,县食药监局通过散发宣传资料、设置宣传展板、悬挂宣传横幅等方式积极向群众宣传餐饮食品安全监管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常识,现场接受群众咨询,受理群众投诉,该局编印的餐饮食品安全展板形象生动、通俗易懂,吸引过往群众纷纷驻足观看,活动期间,共发放《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手册》1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80余人次。
宣传周期间,该局还开展一系列内容丰富,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在《平原时讯》和县电视台开展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宣传活动;开展食品安全“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进企业”的四进活动以及利用食品流动宣传车,在全县各乡镇主要街道开展流动宣传。
通过举办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进一步普及了《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知识,增强餐饮服务提供者的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提高公众食品安全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营造人人关心、人人维护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夏季安全饮食温馨提示
夏季来临,为保障公众饮食安全,防止食源性疾病的发生,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示广大居民注意夏季饮食卫生和食品安全:
一、选择信誉度高的餐馆
平原县已对餐饮服务单位实行量化分级星级评定管理。食品安全信誉度分为A、B、C三个等级,A级单位的信誉度最高、风险性最低、安全条件最好,B、C级单位信誉依次降低。广大消费者要选择有效餐饮服务许可证 (或食品卫生许可证)、环境整洁、信誉度高的餐饮单位就餐。同时,建议消费者不要选择在路边露天无证摊点用餐,防止食物中毒的发生。
二、注意菜肴安全有讲究
就餐时应该注意荤素搭配,营养合理,注意饮食节制,不生食或少食海产品,不吃感官异常和未烧熟煮透的菜肴,不吃颜色鲜艳的腌制肉类,慎重选择熟卤菜、凉菜冷食、四季豆、土豆、野生菌、小龙虾等高风险食品,吃火锅时尽量避免生熟食品混杂摆放,防止交叉污染。严禁食用河豚鱼和毒蘑菇等含有毒有害成份的食物。
三、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
注意夏季的饮食卫生关键还在于保持良好的饮食习惯。暴饮暴食会增加肠胃负担,可能诱发急性肠胃炎、胰腺炎、胆囊炎,尤其是患有糖尿病、高血压、高血脂等病症的人群应少饮酒,荤素搭配、平衡膳食,多食富含纤维素、维生素的新鲜蔬菜、水果等清淡健康食品。同时要注意个人卫生,养成餐前洗手的习惯,降低“病从口入”的风险。
四、家庭聚餐注意事项
对于大规模的家庭聚餐,建议广大居民尽量选择具有资质的餐饮单位举办宴席。家庭自办酒席时,应从正规渠道购买食品原料,同时应保证具有与供应饭菜的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加工场地,保证易腐食品原料和熟食品能够在冷藏条件下储存。不能当餐用完的,应及时冷藏,隔餐和隔夜的熟食品必须彻底加热后再食用。
五、消费者权益保障
就餐时应索取并留存消费票据等有关凭证,一旦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要及时就诊,并向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督举报电话:4299210
日常用药有讲究
人吃五谷杂粮,难免有病痛,生病了,吃药就能解决问题,但是怎么吃药更有效,什么时间吃什么样的药,以及怎样吃药更安全,你知道吗?能更科学的吃药,就可以帮你解除病痛,并且可以更快的康复。适当的改变用药习惯,也可能解决长期吃药后引起的不良症状,促进身体更快恢复。下面就介绍几种常见的生活用药安全小知识,来学习一下吧!
小儿不能随便服用成人的药
主要因为:小儿用药剂量与成年人的用药剂量差异很大,有的不是简单地由体重推算出来的,而是根据小儿的生理机能及其对药品的敏感性确定,用量过小可影响疗效,过大可能发生毒性反应,故家长不宜给小儿盲目用药。有的药品只适于成人,如四环素、土霉素、多西环素(强力霉素)等抗菌药,8岁以下的儿童不宜应用,否则可致骨骼、牙齿损害,引起“四环素牙”。
哺乳期妇女用药需注意
哺乳期妇女用药后,某些药物可由母亲的血浆进入乳汁,从而进入婴儿体内。因此,在用药前一定要征求医生或药师的建议,并认真阅读药品说明书,万万不能随意用药。有些药物在乳汁中浓度较高,可在婴儿身上发挥典型的药理和毒性作用。
妊娠期妇女用药需注意
原则上,孕妇在整个妊娠期间应当尽量少用或不用药物为好,包括中药及外用药物。如必须服用药物,一定要在医生的指导下谨慎用药。特别要注意尽量避免用新药、各类抗菌药、能引起子宫收缩的药物以及含有禁忌成分(如巴豆、芦荟、麝香等)的中成药,尤其要避免使用对胎儿不安全的药物。妊娠后的前三个月用药应特别谨慎,必须用药时应适当减少用量和缩短疗程。
老年人用药需注意
老年人各器官组织都有不同程度的退行性变化,从而影响了药物在体内的吸收、分布、代谢和排泄,因此,老年人用药更要多加注意:
(1)不要认为用药越多越好,要针对病情,合理选药,尽量避免一次服用多种药品,以免发生由于药物相互作用引发的不良反应。
(2)老年人生理功能与年轻人不同,肝脏解毒功能减退,对药物的代谢能力下降;肾脏血流量减少,肾功能减退,对药物的排泄速度减慢;胃肠消化功能减弱,肠蠕动减慢,药物在胃内的停留时间延长;小肠黏膜的屏障作用降低,对药物的吸收比青壮年要多。因此,老年人的用药剂量应比青壮年有所减少,一般可以从3/4或1/2的用量开始。
(3)患慢性病长期服药,一定要定期到医院复查,监测肝肾功能,及时调整用药品种和用量,以免产生蓄积中毒。
(4)对之前从未用过、首次使用的药品要特别注意,如果出现不良反应,应及时停药。对过去服用曾引起过不良反应,特别是过敏反应的药品,不能再用。
(5)用药期间应注意随时观察药品的作用及疗效,及时和家人沟通,让家人了解自己的用药情况,以确保用药安全有效。 肖新霞 李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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