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收合并公告
宁津县新宁热源有限公司与宁津县利宁热源有限公司分别决议通过,由宁津县新宁热源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宁津县利宁热源有限公司。合并后宁津县新宁热源有限公司存续,宁津县利宁热源有限公司依法注销。合并完成后,宁津县新宁热源有限公司依法承继宁津县利宁热源有限公司全部资产、债权、债务、业务、合同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请合并各方公司的债权人自收到合并各方公司发出的债权人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收到债权人通知书的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45 日内,对是否要求合并各方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作出决定,并于该期间内书面通知合并各方公司,否则,合并各方公司将视其为没有提出要求,吸收合并将按照法定程序实施。
特此公告。
联系人:单云涛,联系电话:15963490197,联系地址:山东省德州市宁津县宁德路路西高李村西侧、黄河大街西延线北侧,邮箱:15963490197@163.com
宁津县新宁热源有限公司
宁津县利宁热源有限公司
2021年 11月 30日
新闻推荐
为一步加强辖区宾馆的管理工作,提高辖区宾馆的治安管理水平,宁津县公安局时集派出所组织民警对辖区旅馆业开展安全检查。民...
宁津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宁津县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