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宝慧身份证号为你于年至今未履行请假手续无故旷
王宝慧(身份证号为370402197710234929):
你于2015年6月5日至今,未履行请假手续,无故旷工,镇教委办和学校在无法联系本人的情况下,多次通知你家人,要求王宝慧返校上班,并在2015年6月20日《滕州日报》发布公告,催促你报到上班,但你置之不理。根据鲁厅字【2005】43号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文件)第十五条规定,经学校研究,报柴胡店镇人民政府和滕州市教育局备案批准,决定解除你的聘用合同,予以辞退,特此公告。
柴胡店镇教委办
柴胡店镇中学
柴胡店镇中心小学
2016年7月1日
新闻推荐
...
宁津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宁津县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