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宝慧身份证号为学校教委办两次书面通知你于年到
王宝慧(身份证号为370402197710234929):
学校、教委办两次书面通知你于2015年6月5日到教委报到,到学校上班,你置之不理,旷工至今。现通知你务必于2015年6月26日前到学校上班,逾期不到单位上班,,将按照鲁厅字【2005】43号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文件)第十五条规定,解除你的聘用合同。
柴胡店镇教委办
柴胡店镇中学
柴胡店镇中心小学
2015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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