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点菜”种地 村集体统一“下厨” 柴胡店镇规模化土地托管提升农业效益
柴胡店讯(通讯员 董海峰) 近年来,柴胡店镇通过探索土地规模化托管模式,促进土地集约化经营及农业现代化生产管理,使农民从土地中解放出来,提高了农业效益、增加了农民收入。如今,这种土地托管模式在柴胡店镇高桥村走俏,让农民尝到了不少甜头。
据了解,高桥村共有耕地面积1732亩,全部由村里托管,原本需要每家每户忙碌的农田,现如今只需40多人就能管理1700多亩地。说起土地托管带来的收益,高桥村农民李永芳算了一笔账:“俺家4亩多地全部交给村里托管。没托管前,一亩小麦去掉种子、农药、化肥净收入也就400多元,现在每亩净收入能达到一千多元,还能腾出更多时间外出打工。”
高桥村党支部书记张昌义说:“托管后的土地实现增产,主要是村集体实行统一管理运营模式,解决了农民靠天吃饭等问题。”据其介绍,如今,高桥村设立了“万亩方”、“百亩方”、“十亩方”高产创建田,由镇财政拿出专项资金进行补助,实现了统一机耕、机耙,统一施肥,统一播种,统一病害、虫害防治的“六统一”。
“对农民而言,土地托管相当于农民雇了一个保姆,增加了土地产量和效益;对村里而言,其收入则主要靠收取托管费用、赚取农资差价来实现。”镇农业办主任陈西征说,这种模式对农民和村集体来说是双赢的。
据柴胡店镇副镇长韩建行介绍,土地托管是土地流转的一种形式,是部分不愿耕种或无能力耕种者,把土地委托给种植大户或合作组织,由其代为耕种管理的做法。简单地说,土地流转是“你的地,我付费,我经营,我受益”,而土地托管则是“地还是农民的,种什么还是农民说了算,农民只需交管理费”。此外,土地托管没有改变农民对土地的支配权和使用权,农民依然是土地的经营、投资和受益主体,实现了家庭联产承包“分”的优势与土地规模经营“统”的功能的最佳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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