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新增5个国家级生态乡镇
本报讯(记者 张序岩) 近日,国家环境保护部发布2013年第22号公告,我市滨湖镇、柴胡店镇、东郭镇、大坞镇、姜屯镇五个乡镇被授予“国家级生态乡镇”称号。截至目前,我市共创建国家级生态乡镇7个,省级生态乡镇6个。国家级生态乡镇已成为我市一张亮丽的生态名片,为我市“七城同创”建设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创建国家级生态乡镇是创建国家级生态市的重要基础,是推动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载体。我市通过创建“国家级生态乡镇”,引领城镇建设和新农村建设,加大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扎实推进环境综合整治,各镇环境有了明显改善,社会经济发展同步共赢,呈现出青山绿水与经济发展齐头并进的良好态势。截至目前,五个镇均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压缩式垃圾中转站,林木覆盖率达到35%以上,群众饮用水质达标率100%,各条道路保洁率达到92%,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率达100%,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8%,使用清洁能源的居民占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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