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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举行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灰狼伤人事件始末

滕州日报 2012-03-21 20:06 大字

本报讯(记者 朱婷婷) 3月20日,本报在封面显著位置报道了一只攻击村民并造成人员伤亡的灰狼被公安人员击毙事件,让广大市民群众感到释然。昨天,市公安局举行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成功击毙灰狼始末。

据市公安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3月19日,柴胡店镇一男孩在上学的路上被一疑似狼的灰色动物咬伤脖子、耳朵及大腿,一妇女被该动物咬死。接到报警后,市公安局高度重视,迅速调集刑警、治安、巡警、防爆以及柴胡店、官桥、羊庄派出所的警力,赶往柴胡店镇,并与柴胡店镇机关干部、民兵组成10余个搜寻组,以现场为中心向周围搜寻。14时30分,搜寻组在柴胡店镇南辛村和后大官村之间的一麦地里发现目标,确定该动物为一只灰狼。搜寻民警果断射击,灰狼中枪后向北逃窜。搜寻民警紧追不舍,追击20余公里,穿越4条河流,终于在八一煤矿一废弃院内将该狼围住,将其击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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