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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立镇 科技富民柴胡店镇大力发展绿色有机农业

滕州日报 2010-06-18 03:37 大字

柴胡店讯柴胡店鎮立足实际,以有机农业镇建设为总抓手,进一步推进农村经济结构调整, 大力发展绿色有机农业,出台并实施一系列举措,调动农民积极性,进一步提升农产品档次。

该镇充分发挥自然和生态优势,加大投入,完善设施,积极规划,稳步推进有机农业“7213”综合开发工程。即发展七个有机农业生产基地,分别为刘村酥梨生产基地,黄连山果品、杂粮生产基地,何庄、胡楼、卜掌蔬菜、杂粮生产基地,大石楼、邵庄蔬菜生产基地,古薛河水产品生产基地,山后、安后、鲁庄特色养殖基地,杨桥蔬菜生产基地。壮大两个农业龙头企业,分别为黄连山旅游开发公司、大自然农业开发公司。建立起符合市场要求的生产技术服务体系、生产标准监管体系和销售网络体系,积极争创省、市级龙头企业。发展农民经济合作组织20家,加强有机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建设及有机食品认证。开发一个生态农业观光旅游区—黄连山生态农业观光旅游区。做好有机农业和观光农业结合文章,大力发展有机农业精品园、采摘园、观光园,逐步构建刘村梨园——古薛河——黄连山为一线的生态农业观光旅游线路,打造黄连山国家森林公园,走以旅带农、以特色农业增收入的新型致富之路。形成三个有机农业经济带,分别为东部林果、中部蔬菜、西部杂粮和特色养殖三个有机农业经济带。坚持规模化、基地化、市场化原则,采取专业协会、合作社、大户承包等多种经营模式,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实现有机农业的规模效应和品牌效应。

为加快有机农产品生产,调动农民积极性,该镇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有机农产品生产的优惠政策和措施。做好有机知识培训,将有机农业的各种技术规程发放到农户手中,协助做好技术指导和品种、生产资料的推广使用。引导、组织农户与加工龙头企业签订产销合同与管理工作。坚持市场导向,鼓励土地经营权流转。扶持农户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建立农产品深加工企业,增加产品附加值。鼓励支持群众探索新的土地承包经营实现形式,大胆试验,不断总结经验,用足用活党的农村政策。该镇对原有的农业龙头企业、合作经济组织和新发展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合作经济组织,2010年起,新实现流转土地或租赁土地100亩以上的,用以发展有机农业并认定符合有机农业标准的,一次性给予10000元的奖励。对积极协调,顺利实现结构调整或土地流转用于发展有机农业成方连片100亩以上的村,一次性给予该村10000元的奖励,其中60%用于奖励村干部。加大对外招商力度。采取合作社经营、大户承包经营、农户合同订单种植等形式,引进农产品加工企业。积极与外地农产品加工企业联系对接,挂靠龙头企业发展有机农业。积极争取上级政策资金。认真抓好中央及省市在该镇实施的农业项目,利用好上级补贴资金和惠农支农政策。镇财政每年安排适当比例的支农资金,主要用于奖励性补助,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该镇从2010年起,对按有机农业的标准新发展的果品、蔬菜、杂粮、特色养殖等基地,成方连片面积100亩以上的,除享受上级有关政策奖励外,对生产的农产品,经专业部门评审,符合有机农产品质量要求的,从验收合格的当年起,每亩给予500元奖励,连补三年。积极协调农信机构给予信贷支持,保障农户启动资金。鼓励社会资金向农业投入,提倡建立民间合作组织,自筹农业发展资金。积极鼓励和支持企事业单位、集体和个人参与有机农业开发和基地建设。安排适当的资金,支持有机农产品产业的研究、开发。将有机食品产业的发展作为投入重点,增加对有机食品产业的基地建设、加工体系建设和市场建设的投入。利用区位交通优势,发展民间流通组织,构建营销信息网络。建立有机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商品,维护有机农产品的品牌形象。

柴胡店镇党委书记刘宗峰说,“生态立镇,有机富民。我们镇已具备了发展有机农业的条件,镇党委、政府制定了发展计划,力争用五年左右的时间,建成有机农产品生产镇。”通讯员 赵守河董海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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