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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利减负惠民 创业增收富民柴胡店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见成效

滕州日报 2010-05-27 03:49 大字

柴胡店讯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涉及农民的切身利益,让农民真切享受到了实实在在的实惠,促进了农民增收致富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温饱靠耕地,致富靠林地。广大农民对造林致富奔小康有了新期盼,把目光投向林业,不仅耕好“一分田”,更要经营好“八分山”。

农民利益分配得“大头”。林改坚持让利于民,保证农民的利益,确保农民在林地、林木产权的初始分配和林业生产经营利益分配上均能得“大头”。农民拥有了自己的林地和林木,过去只能看的林子,变成了看得见、摸得着、享受得到的财富。目前,柴胡店镇已明晰产权面积18398亩,其中承包经营53宗地7111.8亩(大户经营1宗地3200亩),集体经营14宗地11286.2亩,全面完成林改任务。林改取消了各种涉林乱收费,落实了各种政策性让利,农民林业收入大幅增加。柴胡店镇前大官庄村农民胡述宽深有体会:林改前他家年收入2万多元,而今达8万多元。

拓展农民致富路径。分林到户让农民拥有自己的林地和林木,获得了重要的生产资料,拓展了他们致富奔小康的天地。农民通过精心经营林地、发展林下经济和生态旅游等多种经营,收入大幅增加。

通过林权改革,该镇落实山林承包政策和“谁造谁有”,实现了耕者有其山,明晰了产权,落实了经营主体,保障了林农的合法权益,通过林改,让林农吃了“定心丸”,林业生产将逐渐形成责、权、利相统一的良好发展局面。“有了林权证,心里特别有底,浑身有使不完的劲儿。”龙山村农民曹士民说。他在村里承包荒山200多亩,几年来一直未领到产权证,担心政策要变,一直不敢投入,通过林改,准备大力发展水果。他家在山脚下,山上有160多亩柿子园,林间树下散养着1000多只鸡。

郭沟村通过林改,合理流转林地,将3200亩荒山承包给大自然生态农业开发公司,由群众按股分红,人均34.25元/年。不到半年,大自然生态农业开发公司治理荒山1000余亩,整修梯田500余亩,栽植核桃、梨、桃等8000余株。2010年雨季造林通过招标签订造林合同1200余亩。不仅荒山得到了绿化,而且群众得到了实惠。林改前村组两级年支付管护费负担很重,但效果很差;林改后村组两级取消了管护费,但效果倍增。通过改革,落实集体山林承包、流转,农民、集体可以从林地使用费中获得长期,稳定的收入,每年承包费近5万元用于农民家庭收入和农村基层组织正常运转,还用于该村修路,解决教育、卫生等方面的投入,实现了集体、林农双增收。

提供农民就业创业的平台。林改解放了林地,搞活了经营,创造了大量适应农民的就业岗位,农民“不离乡可就业,不出山能致富”,呈现出“城里下岗、山上创业”,“一户承包、全家就业”的可喜局面。郭沟村村民通过引进大自然生态农业开发公司带动,安排村民达20余人常年到公司工作,用人最多时近150人参加劳动。

林改前,山区的农民没什么收入,不少都到外地去打工。现在反过来了,不少外地打工的农民纷纷回乡承包荒山荒坡,林改成为他们返乡创业的平台。与普通农民相比,返乡农民具有资源、资金、技术和信息等优势,他们的务林致富,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带动了当地农民就业。依托深化林权改革,该镇引导返乡农民在本地创业,走出了一条以林改促就业的致富新路。胡安波是该镇前大官庄农民,多年外出打工,近年来,他承包该村的部分山林和林地,创办了一个种养结合、公司加农户联合经营的生态农庄,带动当地10多个农民就业。据统计,该镇迄今已有40多个农民工返乡兴林创业,并带动300多个农民就业。

通讯员 赵守河 董海峰马士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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