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鲁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0000吨/年聚氨酯助剂装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二次公示

德州日报 2019-02-03 09:06 大字

根据《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与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鲁环评函 [2012]138号)的有关规定,在项目论证阶段征询与本项目相关的个人和部门对该项目的建设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意见,现将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20000吨/年聚氨酯助剂装置项目

建设地点:德州市运河经济开发区的德州运河恒升化工产业园内,鑫源大道以东,德州史丹利化肥有限公司以西,天衢西路以北。

项目概况:项目为新建项目,总投资12000万元,项目主要建设聚氨酯助剂生产车间、包装间、车间控制室、研发中心综合楼等。该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产品涉及全部12种产品,规模为10556.32吨/年,预计在2019年达产;二期产品涉及9种产品,规模为8997.86吨/年,预计在2020年达产。

根据《危险化学品名录(2015版)》,拟建项目的产品均不属于危险化学品。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德州鲁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德州市运河经济开发区德州鲁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红卫

联系电话:13375346956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概述

1.大气环境影响

正常工况下,拟建项目排气筒排放的污染物甲醛、氨、三甲胺、环氧丙烷、VOCs、苯酚、丙烯腈、二甲胺的小时最大落地浓度叠加值分别占相应标准限值的66.26%、7.18%、0.31%、3.37%、3.81%、1.55%、5.18%、0.56%,其中,甲醛、苯酚、丙烯腈和氨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 36-79)限值要求;二甲胺符合《前苏联居民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大允许浓度》标准限值要求;三甲胺和环氧丙烷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制药建设项目》(HJ611-2011)推荐的多介质环境目标估算方法计算出环境目标值;VOCs符合参照非甲烷总烃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限值要求。

非正常工况下,甲醛、二甲胺、氨、丙烯腈、三甲胺、环氧丙烷、苯酚、VOCs 在环境敏感目标和网格点最大小时浓度占标率均<2%,甲醛、苯酚、丙烯腈和氨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 36-79)限值要求;二甲胺符合《前苏联居民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大允许浓度》标准限值要求;三甲胺和环氧丙烷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制药建设项目》(HJ611-2011)推荐的多介质环境目标估算方法计算出环境目标值;VOCs符合参照非甲烷总烃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限值要求。

根据计算结果,本项目不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本项目1#生产车间装置区卫生防护距离确定为100m,2#生产车间装置区卫生防护距离确定为100m,1#包装间卫生防护距离确定为50m,2#包装间卫生防护距离确定为50m,仓库卫生防护距离确定为50m,距离项目最近的居民区为闫庄村,距离本项目北厂界720m,不在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因此,本项目符合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

2.地表水环境影响

拟建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通过管道输送至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煤制气磨煤工序使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运河经济开发区的污水管网,穿过南运河,进入德州市南运河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项目建成后废水排入德州市南运河污水处理厂处理是可行的,经处理后废水水质能够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的要求,进入外环境的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为COD:0.047t/a,NH3-N:0.0047t/a。拟建项目污染负荷相对较小,对地表水影响较小。

3.地下水环境影响

地下水水质预测结果表明,非正常工况下,污水贮存、收集设施产生持续泄露,若未及时发现,污染物会顺地下水径流方向持续向东北方向扩散,污染范围随时间不断扩大,对区域内地下水环境质量影响较大,如泄漏发现及时,采取控制源头、包气带修复、抽取地下水等措施后,评价因子的超标范围可有效控制;事故工况条件下,苯酚储罐产生瞬时泄漏,污染物运移距离较短,污染物超标范围较小,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较小。

在严格落实防渗措施的条件下,本项目对地下水环境影响风险较小,综合考虑地区水文地质条件、地下水保护目标等因素,从水文地质角度分析,该项目的建设对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并且建立完善的地下水监测系统后,本项目运行对地下水污染的风险可控。

4.噪声环境影响

经预测,项目投产后,各厂界昼间、夜间噪声均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5.固废影响

项目投产后,在加强管理,落实好固体废物收集、处置等措施的前提下,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6.环境风险影响

通过重大危险源辨识,本项目罐区构成重大危险源,整个厂区作为一个重大危险源,存在的风险类型主要为毒物泄漏、火灾和爆炸。环境风险评价等级为一级,评价范围为拟建厂区为中心,周围5.0km范围为半径的一个圆形区域,共约78.5km2的范围。

甲醛、苯酚、丙烯腈储罐阀门螺丝松动造成泄漏,环氧丙烷贮存桶体破裂造成泄漏和二甲胺输送管线接头破裂作为本项目的最大可信事故。

拟建项目厂区事故风险值为6.28×10-5/a,低于化工行业风险统计值8.33×10-5/a。因此,本项目厂区的事故风险水平与同行业比较是可以接受的。

本项目甲醛储罐发生泄漏后事故应急撤离半径为30m;苯酚储罐发生泄漏后事故应急撤离半径为550m;丙烯腈储罐发生泄漏后事故应急撤离半径为150m;环氧丙烷发生泄漏后事故应急撤离半径为30m。项目应急撤离半径范围内无常住人口,均为周边化工企业职工,涉及人口约200人。为了最大程度降低事故风险水平,一旦事故发生,要紧急疏散厂区工人及厂区外群众。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德州鲁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0000吨/年聚氨酯助剂装置项目,未被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的“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中,属于国家允许建设项目,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本项目“三废”治理措施可靠,全厂排放的各类污染物浓度符合相应的排放标准,对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和声环境的影响较小;项目建设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符合清洁生产、总量控制和达标排放的要求。项目在落实好本报告提出的措施条件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其建设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意见范围

周边村民、附近企业职工等

2.主要事项

公众对环境现状的满意程度;公众对拟建项目的了解情况,以及从何种渠道了解本项目的信息;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的认识程度;公众对本项目持何种态度;公众对本项目在环境保护以及项目审批方面的建议和要求。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自公告之日起10日内,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将为公众提供本报告书查询、查阅服务,公众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示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提交书面意见。

德州鲁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019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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