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售卖、燃放烟花爆竹 两男子分别受处罚

德州日报 2019-02-03 09:06 大字

本报讯(记者郑东岩)近日,2名男子因违规售卖、燃放烟花爆竹受到公安机关的处罚。

近日,德州市公安局陵城分局民警在日常巡逻中发现一可疑男子王某。经盘查确认王某驾驶的面包车内装有大量烟花爆竹,系无证非法买卖、运输烟花爆竹。王某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承认家中也储存有部分烟花爆竹,民警给予其行政拘留15日、没收非法所得的处罚。 1月25日上午9时20分许,运河分局河西派出所民警听闻某小区内有人燃放烟花爆竹,立即赶到现场。经询问,男子朱某因自己的茶叶店开业,为图喜庆在店门口燃放鞭炮和开天雷,其对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事实供认不讳。民警给予朱某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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