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城法院:“分调裁”促简案快办

德州日报 2018-05-02 09:11 大字

[摘要]推行诉讼辅导制度 设立律师调解室

本报讯(记者董建新通讯员李静)“您好,我是诉前辅导法官,请问您有什么需要咨询?”4月22日,某道路纠纷当事人张某来到德城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中心的辅导法官王丽立刻迎上前来。在问明来意后,王丽对张某案情进行了初步了解。该案件案情较为简单,数额较小,在获得张某同意后,王丽将案件分流至诉前调解中心,指派法官对案件进行调解。当天下午,诉前调解法官闫伟对该案进行调解,涉案双方同意庭前调解。就这样,一起潜在的官司仅用1天时间就调解完成,大大解放当事人和法官的精力。

张某的案子仅是德城区法院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综合性纠纷化解体系的一个缩影。

为及时解决当事人诉求,破解案多人少的矛盾,德城区法院积极推进“分调裁”工作改革,在立案前推行诉讼辅导制度,实现案件第一次分流。依托诉讼服务中心,设立诉前辅导法官,为前来咨询的群众介绍诉讼流程,了解群众产生矛盾的根源,梳理其司法需求,引导其选择最适合的解决途径。

诉讼辅导结束后,辅导法官对案情进行初步预判,在征得当事人同意的基础上,分不同情况选择采取委托调解、诉前法官调解或进入诉讼程序进行处理。

进行案件分析后,工作人员会依托德城区法院“分调裁”平台系统对需要开庭的诉讼案件进行第二次分流,认为适用简易程序、速裁的,转入相应程序,进行快速审理;认为应当适用特别程序、普通程序的,进入精审程序,形成简案快调快审、难案精审细审的审判运行模式。“目前,德城区法院实现了自助立案、远程立案,并致力于研发试用在线缴费,在线审判、电子卷宗智能生成系统,不断推动‘互联网+审判’深入发展,不断推进智慧法院建设,提高审判效率,降低诉讼成本,真正实现群众少跑腿、数据多跑路。 ”德城区法院院长韩秀海介绍说。

在委托调解工作中,德城区法院创新设立律师调解室,由辖区律师事务所派驻律师轮流值班,对案情较为简单的案件进行诉前调解。“劳务费终于有着落了,真是松了一口气啊。”4月27日,在德城区法院律师调解室,张某向该院委派律师感慨道。原来,2016年,原告张某为被告王某承揽的德州某消防工程施工,项目完工后,张某却迟迟拿不到劳务费,王某以经营不善没有资金为由,迟迟不支付劳务费9万元。无奈之下,张某来到德城区法院起诉。在法院委派律师的帮助下,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王某向张某支付欠款9万元,其中2万元于2018年6月1日前支付,剩余7万元于2018年9月1日前付清。

在调解工作中,律师熟练运用法律常识为当事人进行诉讼风险评估,细算亲情、信誉、时间、经济、风险“五笔账”,引导当事人理性诉讼。 2018年以来,德城区由律师调解室和人民调解室调解的纠纷达110起,占所有案件近2成,实现将矛盾解决在诉前,有效分流案件审理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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