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考改革按“分数+等级”录取

德州日报 2018-03-07 18:46 大字

本报讯(记者 王倩倩 通讯员 董志勇 张文鹏)3月5日,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德州市2018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暨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工作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出台,并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今年是德州市全面实施中考改革的第一年,初中毕业生将面临中考“变脸”。普通高中招生采取“分数+等级”方式录取新生,综合素质评价为A且有突出表现或特殊才能的初中毕业生可由初中学校校长向高中实名推荐,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和学科考试成绩可等值对待……中考改革后,将出现一系列新变化。

2015年中考改革工作启动实施以来,市教育局多次召开县市区教育局局长、初高中校长、班主任、教研员、任课教师、省市级媒体等多层面的中考改革座谈会,并面向全市发放调查问卷,通过媒体和教育局官方网站对社会公布中考招生制度改革,听取各方面意见,及时修正改革内容。经过充分调研与广泛论证,于2016年制定出台了《德州市教育局关于推进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根据改革部署,近日,市教育局拟制完成了《德州市2018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暨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工作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方案落实了国家、省相关文件的要求,建立健全了“多次考试、等级表达、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遵循教育规律,注重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注意防止学生课业负担过重;结合全市教育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稳步推进改革;进一步完善了高中自主招生政策,鼓励和支持学校特色办学。

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在3月13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实名提出反馈意见:发送电子邮件至dzjjk@163.com;发送传真至2311855;邮递信件地址为德州市德城区湖滨北大道329号德州市教育局基教科收,邮政编码253004。市教育局将在认真听取各方面意见后形成最终方案并下发执行。

咨询电话:基教科2321164,招生科2388605,职成教科2311826、2366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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