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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居住小区电动车消防安全管理

德州日报 2018-01-23 09:38 大字

[摘要]我市多部门联合行动

本报讯(记者 尹晓燕 通讯员 路则飞 尹岩)1月19日,记者在全市创建消防安全社区暨物业文明社区工作会议上获悉,德州市公安、消防、房管等多部门联合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全面加强居住小区电动车消防安全管理,切实减少因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而引发的火灾事故。

德州市电动车保有量已达到70多万辆。电动车违规停放在楼道内、楼梯间,私拉乱接电线充电的现象突出,存在较大安全隐患。为解决这一问题,德州市多部门开展联合行动,抓好居住小区消防安全综合防治工作。

各有关部门、各物业服务企业进一步强化消防宣传工作力度的同时,将成立联合检查组,开展电动车违规停放、违规充电专项治理,对乡镇(街道)、居民小区、住宅楼逐一排查,发现问题逐一整改,对劝阻、制止无效的,按规定程序向辖区公安派出所报告,由公安机关依法依规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或处以罚款。市房管中心将会同市公安消防支队等部门,制定出台《德州市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着重规范居住小区内停车管理工作,并将开展一系列物业服务质量考核和检查。

此前,省公安厅发布了《电动车消防安全五条禁令》,规定严禁在居民住宅区的楼梯间、楼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为电动车充电;严禁在未设置防火隔墙的群租屋和人员密集场所内为电动车充电;严禁电动车占用消防车通道;严禁私拉乱接充电线路为电动车充电;严禁使用易燃可燃材料搭建电动车停放场所。

据市公安消防支队工作人员介绍,依据相关规定,对拒不遵守公安机关依法发布的禁令,威胁公共消防安全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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